二锁子最后一次出狱都快40岁了。
据说他打架特别猛,最具特色的是咬人,咬起人来又快又狠。他皮肤黝黑,身强力壮,芝麻粒状的黄牙参差不齐,几颗断牙可能是咬人崩的,也可能是别人打的。
肉摊上的老板没人嫌弃二锁子三进宫,不需试用,都抢着要他,当然不是光图他能干活,主要用他震慑小混混。
李寡妇当仁不让,她盘算着,上贡给混混的猪腰子、血肠、下水……足够给二锁子开工资了,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呢。
照例,天没亮肉摊老板齐聚杀猪场,二锁子看好的肉没人敢争。早市上二锁子大声叫卖,没人敢压过他的声音。
一个月下来,李寡妇多卖了十多头猪,小混混都绕着走,李寡妇给二锁子工资之外还给他割扇排骨。
上猪肉和上别的货不一样,要起大早。头几次二锁子准时到岗,慢慢惰性复发,经常迟到,有时干脆就不去了。
李寡妇不敢直接批评,但想了一个人性化的好办法,让二锁子带媳妇住自己家的小屋。
搬到李寡妇家,二锁子没迟到过一次。可是一赶上媳妇出门,二锁子就和李寡妇睡在一起了,而且习以为常,后来连媳妇都不背着了。
媳妇气得搬回家,只要求二锁子不能提出离婚,每个月要交回工资,外带20斤猪肉。二锁子还没表态,李寡妇先同意了,抱着二锁子的头又亲又啃,像是和二锁子并肩打了一个胜仗。
五年过去了,这天半夜,李寡妇大喊大叫,一脚把光腚拉叉的二锁子蹬出被窝:“你第一次就说要离婚,到现在不离,拿我当猪尾巴,有也行没也可?”一言不合李寡妇壮着胆子拼了。二锁子差点一脚踩上地中间烧得通红的电炉子。“我离婚,谁养活我爸妈呀?”李寡妇听了便号啕大哭,声音传出屋外,星星都扒在窗外看热闹。“就你有爸妈!你挣我的钱,你爸妈吃我的猪肉,我不是也养活你爸妈吗?”
二锁子是绝对不能离婚的,因为媳妇太孝顺公婆了,连邻居都夸,再说这些年自己没正事,人家没说啥呀。
二锁子摔门而去,工作自然辞退了。
又是几年过去了,听说李寡妇找了一个对象叫王老四,正在筹备婚礼。二锁子醋意喷涌。
一天很晚了,二锁子醉醺醺来到李寡妇家楼下羊肉串店,大概是想沿着与李寡妇那些蛛丝马迹重温旧情。
屋里只剩一桌客人,二锁子朦朦胧胧看见李寡妇与两个男人喝酒,李寡妇对面坐着的那个他没仔细看,挨着坐的那个他看得越来越清楚。他长得比自己白,比自己身材魁梧,肩上挎着李寡妇卖猪肉摩得油光锃亮的收款皮包。
“你就是王老四?”接着指着那个皮包继续挑衅,“这是我的,你知道吗?老子挎五年了!”
王老四惊恐地看着李寡妇,还没等说啥,就挨了一记拳头,对面王老四的朋友冲上去拉住二锁子,没容分说,二锁子一口咬住他的手。看见朋友的手流出鲜血,王老四抄起板凳砸向二锁子。
老板娘立刻报警。
二锁子头盖骨骨折,面部瘀肿。王老四朋友的手被咬破。
二锁子媳妇炸了:“不包赔十万元就报官!”
警察来医院做笔录,她捂着鼻青脸肿的二锁子的嘴不让说话,说是怕血崩。二锁子媳妇可找到一次出气的机会了。
经过多方协商还是“私了”了,王老四怕坐牢,给二锁子赔了五万元钱。二锁子媳妇纸包纸裹把钱装进一个纸盒收起来了。
王老四也因此离开了李寡妇,说跟她在一起太危险了。
出院后的一天晚上,二锁子闯进李寡妇家,李寡妇慌慌张张地说:“钱也赔了,人也让你吓跑了,你还想咋的?!”
二锁子把带血的纸盒轻轻放在茶几上和气地说:“你们好好过日子吧。”
二锁子反常的举动让李寡妇惊魂失魄,她指着那带血的纸盒子干嘎巴嘴说不出话。
二锁子认真地说:“上面的血是我媳妇手上流的。”之后便摔门而去。
李寡妇胆怯地打开带血的纸盒子,发现里面是王老四赔付二锁子的,原封没动的五万元钱。
点评:
小说最突出的特点是人物写得非常鲜活。由于作者准确地抓住人物的个性特征:虽懒、喜欢耍赖,但人品不坏,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得正、站得直。所以,结尾写的一笔,真实、可信。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细节生动,人物的语言实在、有特点,所以,人物活生生站在我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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