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初冬的一天傍晚,赵家庄的赵老憨外出办事回来,路过村西的荒野,看到一个人蜷缩在路旁,双手捂在胸口上,嘴巴里呼呼喘着粗气。他赶紧跑过去,蹲下身拍了拍那人的胳膊,问道:“嘿,醒醒,醒醒,你怎么了,需要帮忙吗?”
那人大约五十多岁的样子,长方脸,高鼻梁,下巴上留着一小撮山羊胡子,双眼紧闭,脸色黑紫。面对赵老憨的询问,他牙关紧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赵老憨知道这人病得不轻,随时都可能没命,他是个胆小怕事的主儿,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于是站起身撒腿就跑。可跑着跑着他又停下了。他心里想,自己若是不管他,这荒郊野外、兵荒马乱的,他必死无疑,自己要是帮他一把,兴许还能救下他一条命。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这样想着,赵老憨又折回身,跑回到那人身旁,一哈腰,把那人扛在了自己肩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村子方向走去。
赵老憨背着那人气喘吁吁地回到家时,已是掌灯时分。老伴儿看他背回来一个半死不活之人,有些不高兴,刚要开口埋怨他,赵老憨却冲她摆了摆手,让她赶紧去邻村请刘郎中。老伴儿无奈,只得披上衣服出了门。
过了不到一袋烟的工夫,刘郎中来了,他给那人把了一会儿脉,最后叹了口气,摇着头说:“这人得的是心脏病,已经没救了,还是给他准备后事吧!”赵老憨听罢,脸都绿了。
送走刘郎中,赵老憨趴在那人耳旁,急切地问道:“先生你是哪里人?我想办法把你送回家去!”
那人没有回答,哆嗦着手指了指自己的胸襟,断断续续地说:“送……送给你……”赵老憨赶紧把手伸进他的衣襟,把里面的东西掏出来一看,原来是支毛笔,他拿着毛笔刚要开口说话,却见那人头一歪咽了气。
这下可愁坏了赵老憨。一个陌生人不明不白地死在自己家里,而且还是自己从外面背回来的,一旦传出去,非吃官司不可。又不知道他家是哪里的,尸体都没地方送。这可如何是好?
最后赵老憨和老伴儿一商量,干脆连夜找个地方把他埋了。于是,两人拿着铁锨悄悄来到屋后的荒地里,在一棵孤树旁挖了个坑,又把那人背出来。刚要往坑里放,赵老憨心里忽然有些不忍,难道就这样身无遮掩地把他埋了?他犹豫片刻,一跺脚,跑回家把炕头上唯一的木柜背了来,把那人装进去,这才掩埋了。
第二天,赵老憨拿着那支毛笔把玩,发现笔杆上刻着三个细小的字——“岭南金”。他心里想,“岭南金”应该是那人的名字吧。为了不给自己惹麻烦,他找来一块布条把那三个字包住,然后把毛笔藏了起来。
真是怕啥来啥。这天赵老憨出门去买盐,刚走到街上就被两个警察给抓住了。赵老憨吓得差点儿瘫在地上,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们……凭……凭什么……抓我?”一个黑瘦的警察抡起枪托在他后背上狠狠砸了一下:“凭什么?就凭你杀了人!”
警察把赵老憨带到警局,对他又是恐吓又是打骂,让他交代杀人越货的经过,并告诉他不要心存侥幸,他们村的孟麻子目击了他的作案经过,愿意当人证。
赵老憨一下回想起来,前两天他和邻居孟麻子发生口角,盛怒之下打了他两拳。一定是他怀恨在心,跑到警局来告发自己!这么看来,那天晚上自己和老伴儿去埋那个岭南金时,应该是让孟麻子给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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