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强奸案的发生,弗里曼本想英雄救美,可瘦小的他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是这个错误的决定,他成了——
1一波三折的案件
弗里曼已经在花坛边坐了近半个小时,依然不见珍妮来赴约,正踌躇着要不要继续等下去,前方的街角转过两个人来。由于天色已暗,弗里曼看不清他们的脸,但可以推断出这是一对恋人。
两人并没有发现坐在暗影里的弗里曼,高个子男人拥着女友来到一堵墙下,开始低头吻她……突然,弗里曼听到女孩压抑的啜泣声。
“别动!”男人沙哑的声音里透出威胁的味道,女孩啜泣的声音更大了。弗里曼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不由坐直了身体,却听女孩哀切地说:“求求你,放过我吧!”
“妈的,再不听话,老子宰了你!”男人恶狠狠地说,粗暴地撕开了女孩的衣服。一旁的弗里曼惊呆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遇上一起强奸案了!可是,要不要站出来制止?弗里曼内心矛盾到了极点。
那个男人看起来又高又壮,而自己却又瘦又矮,且前不久刚刚做了盲肠手术,现在伤口上的线还没拆呢……弗里曼实在鼓不起勇气站出来英雄救美,相反,为了避免被对方发现,他尽量把身子向后缩,将自己掩藏在花丛中。
等到那个男人心满意足,提上裤子离开后,被侵犯的女孩才敢发出悲切的哭声。
女孩子的哭声像针扎在弗里曼的心上,他掏出手机拨通了911,向警方报告说在莱顿社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案。
受侵害的女孩听到电话按键的声音,立刻止住哭声,向弗里曼的方向望过来,当听到弗里曼报警后,她却突然仓皇地爬起来拔腿就跑。弗里曼见状连忙去追,可是刚做过手术的他不敢太用力奔跑,只得眼睁睁看着女孩消失在黑暗中。
现在受害人和嫌疑人都走了,自己该怎么对警方交代呢?弗里曼略一犹豫,也转身逃离了现场。
可是,弗里曼用自己的手机报的警,警方很容易通过报警号码找到他。第二天一大早,弗里曼就被两个人堵在了家门口。其中一名膀大腰圆的穿着警服,另一个身材矮小的则穿着便装。
“你昨晚报警说看到了一起强奸案?”警察严厉地问。
弗里曼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实话,于是点了点头。
“那你报警后为什么跑掉了呢?”穿便装的人插嘴问道。
弗里曼不知道他的身份,没有立刻回答。那人见状掏出张记者证来,自我介绍说是《每日新闻》的见习记者——格兰特。
居然有记者卷进来了,这可是弗里曼不愿看到的,但在警察凌厉目光的注视下,他只好低着头回答道:“因为受害人似乎不希望报警,她、她发现我报警后,就离开了现场。”
警察让弗里曼讲述事情经过,弗里曼有意隐瞒了自己因胆怯而不敢挺身而出的事实,说自己恰好从那儿经过,听到女孩的呼救跑过去,罪犯听到声音被吓跑了。警察又让弗里曼描述嫌疑人和受害人的体貌特征,弗里曼其实因为天黑根本什么都没看清,因此含含糊糊说得颠三倒四,这令警察脸上的怀疑之色越来越浓,临走之前竟意味深长地对他说了句:“报假案是犯法的。”
2引起轰动的报道
第二天,《每日新闻》上竟然登出了一篇题为《真与假:莱顿社区里的强奸案》的文章。那个格兰特不仅篡改了弗里曼的口供,借弗里曼之口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个好似情色小说一般香艳的强奸场景,并且还提到了他的姓氏:法利。虽然格兰特在文章里没有对这起案件的真假给出结论,但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弗里曼编造了这个故事的意思来。文章中写道:“……这位法利先生指认的案发现场周围有很多居民楼,若真如他所说,女孩拼命反抗,大声呼救,那么,应该还有很多人看到或听到,但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证实法利的说法呢……”
尽管格兰特没有公布弗里曼的全名,但这篇报道在小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好事者发动了人肉搜索,在这样一座人口不足万人的小镇,要找出这个法利先生并非难事,弗里曼的身份暴露后,他一下子成了当地的“名人”,很多邻里同事见了他都眼神异样,有些甚至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追问道:“嘿,弗里曼,那女孩是不是很正点啊?”“你英雄救美,那女孩没有要以身相许吗?”……
女友珍妮更是大为光火,质问弗里曼是不是因为自己没有赴约就编出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羞辱她。弗里曼百口莫辩,对当初报案的举动后悔到了极点。
就在弗里曼深陷“说谎者”的泥潭,无力自拔之际,突然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受害女孩现身了,并主动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请他作为目击者到警局协助调查。
放下电话,弗里曼长出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的不白之冤总算可以洗刷干净了。可是,他哪里知道,噩梦其实才刚刚开始。
在警局,弗里曼隔着单向玻璃看到一个性感时尚的女孩正梨花带雨地回答着警方的询问。
“你那晚看到的受害人是她吗?”这时旁边的警察追问。弗里曼只犹豫了一秒钟,就点了点头。说实话,他那晚既没看清罪犯也没看清受害人,不过,他不能再惹麻烦了,只希望这件事赶快结束。
第二天,他又被请到警局,要求在几张照片中分辨出嫌疑人。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弗里曼有些不知所措。他装模作样地看了半天,无奈地说:“我记不太清了,那天天很黑。”
警察从照片里挑出一张放到弗里曼面前,试图引导他:“你觉得,是不是这个人呢?”
弗里曼端详了一下照片中的男人,似是而非地说:“好像是,但我不敢肯定。”警察点点头,没再问什么。
几天后,弗里曼从报纸上获悉了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受害的女孩名叫玛莎,是工程学院的学生。而性侵她的是学院新来的辅导老师乔纳森。别看乔纳森长得一表人才,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色魔,几次借辅导之名对玛莎进行调戏,都被玛莎拒绝了。最终他竟恼羞成怒,那晚在路上用刀将参加完派对准备回家的玛莎劫持并强奸了。
不过,玛莎的证词中有很多让弗里曼感到不解的地方,玛莎说她曾经拼命反抗,并大声呼救,但没有一个人现身施以援手。玛莎为什么要撒谎?弗里曼感到很困惑,但他却不敢指出这个谎言,因为他的证词里同样充斥着谎言。
3无奈出庭作证
这起案件在小镇闹得沸沸扬扬,一周后,见习记者格兰特又抛出了一篇爆炸性的稿子——《28名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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