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与诸葛亮有关的十个成语出处,看看你知道多少
诸葛亮,《三国演义》中的一个传奇人物,羽扇纶巾,仙骨卓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有勇有谋,有胆有识。未出茅庐,已三分天下。对主忠心,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关于诸葛亮,也留下了不少成语,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与诸葛亮有关的十个成语。
诸葛亮起初隐居于卧龙岗,读书耕种。徐庶因为母亲被曹操抓去而离开的时候,向刘备推荐了诸葛亮,说他是有大才能的人。于是刘备便带着关羽张飞去拜访诸葛亮,前两次诸葛亮都不在,刘备无功而返。第三次的时候,诸葛亮正在午睡,于是刘备安抚关张二人情绪,在门外等候,终于见到诸葛亮,并将他请下山去辅佐自己。
顾:拜访;茅庐:草屋。原为汉末刘备访聘诸葛亮的故事。比喻真心诚意,一再邀请。
周瑜为陷害诸葛亮,要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算定了大雾之日,便借子敬二十只草船驶往曹营,曹操因疑雾中有埋伏,便令以乱箭射之。待至日高雾散,孔明令收船急回,船轻水急,曹操追之不得,使孔明既安全借得箭,又挫败了周瑜的暗算。表现了诸葛亮有胆有识,才智过人。 由于《草船借箭》中诸葛亮的胆识才智,受到后人的赞美。
后来比喻运用智谋,凭借他人的人力或财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诸葛亮下山首战,设奇计火烧博望坡,大败曹兵。《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有“直须惊破曹公胆,初出茅庐第一功”之句。
茅庐:草房。原比喻新露头脚。现比喻刚离开家庭或学校出来工作。缺乏经验。
诸葛亮随刘备下山之时,刘备的情况并不好,不停的再被曹操追杀,诸葛亮下山被刘备拜为军师,三次用火攻建立奇效,帮刘备站稳脚跟第一把火:在博望坡火烧曹军十万人马,烧跑夏侯惇,于禁,李典三位曹操大将。第二把火:曹操进攻新野,诸葛亮知道新野不可守,于是撤走全城百姓,留一座空城给曹操。曹操以为刘备望风而逃,进驻新野县城,却被诸葛亮暗中不知的引火物,烧的落荒而逃。第三把火:曹操与孙刘联军对峙于赤壁,铁索横江,声势浩荡。诸葛亮观察到曹操战船的弱点,借来东风,火烧赤壁,曹军八十三万人马被一把火烧败,曹操更是差点被生擒。
指官员上任之初采取新的措施或政策。
曹操带领八十三万人马攻打孙权,东吴群臣个个怕战,都要投降。鲁肃请来诸葛亮,与东吴群臣在孙权面前辩论,群儒一个个都被说的哑口无言,促成孙刘联军一起抗曹。
舌战:激烈争辩;儒:指读书人。指同很多人辩论,并驳倒对方。
赤壁之战后,刘备趁机占领了荆州,周瑜大怒,派鲁肃去责问诸葛亮。诸葛亮说他是代荆州原主人刘琦管理。刘琦死后,鲁肃去讨还荆州,诸葛亮说待打下西川后再还,鲁肃无奈而返。
指借别人东西耍赖不归还。
蜀国南方的孟获部落叛乱,诸葛亮为了收服孟获,七次生擒孟获,六次都又把他释放了,等第七次要释放他时,孟获自己也服气了,带着他的部落归顺了蜀国。
比喻运用策略,使对方心服。
三国·蜀·诸葛亮《后出师表》:“臣鞠躬尽力,死而后已。”
鞠躬:弯着身子,表示恭敬、谨慎;尽瘁:竭尽劳苦;已:停止。指勤勤恳恳,竭尽心力,到死为止。
诸葛亮《戒子书》:“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指不追求名利才能使志趣高洁。
《诫子书》:“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之后用来比喻节俭有助于养成质朴勤劳的德操。
考虑到大家的阅读习惯,本文只选取了比较经典的十个成语,其中图片大都也和成语有关,大家可以说说看,有其他未收录的成语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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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背后的刑事责任(草船借箭、焚书坑儒等)
法律不是冰冷的理论和条文,它就在我们身边,学生可以在生活中、在影视作品中学法律,要把枯燥的学科变成活生生的案例,以不拘一格的形式来讲学术,寓教于乐有何不可?
近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法分论》课程的期末试卷走红网络。试卷上只有一道题:用现代刑法分析事件中各人的刑事责任。题后列出了“草船借箭”、“焚书坑儒”、“完璧归赵”、“图穷匕见”以及“蒋干盗书”五个典故。同学们表示简直不敢想,表示哭晕在厕所。
题目一出便引得"律师团"跃跃欲试,大家来快看看各大律师是如何给古人人物定罪。
1草船借箭
草船借箭,是诸葛亮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箭)为目的,在雾气迷漫的夜色里,采用装满稻草人的船只佯装进攻的欺骗手段,使曹操误以为遭受进攻,而命令向草船放箭,导致曹军遭受财产损失,而诸葛亮则获得了曹军损失的财产(箭),是典型的侵财型犯罪,应以诈骗罪追究诸葛亮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诸葛亮已完成诈骗行为,并取得了财产(箭),已构成既遂。因涉案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潘晓方)
2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书”系随意损毁私人财物,情节严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竞合,择一重罪处理,应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
“坑儒”为故意罪,秦始皇为犯罪团伙首要分子,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焚书坑儒”的建议,教唆犯罪并积极实施,属主犯,也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王永皓)
3完璧归赵
秦昭襄王以欺诈的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假借用十五座城池来换取和氏璧,并且和氏璧已骗到手,属诈骗罪既遂。在量刑上,应以和氏璧的市场鉴定价格为准;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可判无期徒刑。
蔺相如虽也用欺诈的方法取回和氏璧,但无社会危害性,并不构成犯罪。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柯荣明)
4穷图匕现
图穷匕见讲的是燕太子丹为了阻止秦国统一六国的进程,派荆轲和秦舞阳携带燕国督亢地图和大将军樊于期的头颅去骗取嬴政信任进而刺杀秦王的故事。
燕太子丹是荆轲刺秦的主使者,他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买凶”,主观目的是利用荆轲刺杀秦王,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客观上给荆轲提供了的便利条件(提供地图、武器),也明确提出了要求,但最后荆轲因客观原因未能成功刺杀秦王,应追究燕太子丹故意未遂的刑事责任。
秦舞阳作为荆轲的跟班,在秦王殿外被秦王的威严吓得瑟瑟发抖,最后也没有跟随荆轲上殿。他虽然全程参与了刺杀行动,但由于案发时他年仅十三周岁,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岁,因此秦舞阳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荆轲作为主角,直接行使了刺杀秦王的行为,主观上也是受托进行暗杀任务,虽然最后因客观原因未能得手,仍应承担故意未遂的刑事责任。
此外,在刺杀之前,荆轲曾前去劝说大将军樊于期自杀献出自己的头颅,致使樊于期自刎报国。荆轲主观上希望樊于期自杀,客观上采取了劝说自杀的行为,而樊于期也听从了他的话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荆轲在此一节事实中应属教唆自杀,也要追究其故意的刑事责任。
秦王嬴政作为本案的受害者,也需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在荆轲被砍中一条腿后,嬴政躲过了荆轲扔过来的,此时荆轲手无寸铁、瘫倒在地,已经无法继续实施侵害行为,而嬴政继续向荆轲身上砍了七八剑,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应当追究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周之旸)
5蒋干盗书
蒋干被派遣到东吴游说周瑜投降,却在周瑜的房内发现了蔡瑁、张允暗通东吴的证据,于是盗走了证据书信。虽然书信本身的价值不大,但由于是入室盗窃,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
周瑜为了除去蔡、张二将,伪造了和他们往来的书信,故意让蒋干盗去,为的就是使蔡、张二将受到曹操的追究,而结果蔡、张也的确被斩首示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周瑜应当被追究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周之旸)
来源:厚大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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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船借箭》成语故事
你知道“草船借箭”这个成语背后的传奇故事吗?诸葛亮如何在兵力不足的情况下,巧妙利用敌人资源,实现惊人逆转?让我们一探究竟!
“草船借箭”这个成语源自中国古代名著《三国演义》,它讲述的是三国时期蜀汉军事家诸葛亮的智慧故事。当时,刘备的军队在与曹操、孙权的联军对抗中兵力不足,箭矢更是紧缺。在这危急关头,诸葛亮展现了他的非凡智慧。他向鲁肃请教,策划了一个大胆的借箭计划。
他命人打造了一批草船,并在一个雾气弥漫的夜晚,将这些装满草人的船只驶向曹军的水域。曹军见状,误以为敌军来袭,于是下令弓箭手疯狂射击。结果,曹军射出的箭矢纷纷扎进了草船,最终这些草船上装满了箭矢。等雾散之后,诸葛亮带着满载而归的草船回到了自己的营地,巧妙地解决了缺箭的难题。
这个故事不仅展示了诸葛亮的智慧和战略眼光,更体现了在困境中灵活应变、寻求解决方案的重要性。而“草船借箭”这个成语,也由此成为了形容巧妙利用外部资源、灵活机智应对困境的代名词。
诸葛亮的“草船借箭”不仅是一场军事上的胜利,更是智慧与勇气的象征。你有没有遇到过需要巧妙利用资源解决问题的时刻呢?快来评论区分享你的故事吧!感谢大家的观看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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