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八斤是江湖上有名的小偷,外号“鬼手曹”。当了二十五年的小偷,如今,鬼手曹带着攒下来的800块大洋,兑了四张银票,匆忙往家里赶。
一不小心,一个干瘦的小孩一下子撞到了鬼手曹身上。
“对不住,对不住。”小孩止不住地道歉。
“没事儿,你走吧!”鬼手曹拍了拍小孩的肩膀,小孩转身便消失在了人群中。
鬼手曹一捻手指,三枚银元出现在了手心里。刚才那小孩借撞他那一下,偷走了他一枚银元,而他一只手拍了拍小孩的肩膀,另一只手不但摸回了自己的那枚银元,还从那小孩的腰带底下摸走了他的两枚银元。
十五年没有回家,鬼手曹有点激动。刚到家门口,正要敲门,只听一声惨叫从门内传来!
鬼手曹收回敲门的手,打袖口里摸出了一根铁丝,开了门锁,闪身进了院墙根儿下,爬上屋脊,掀开了一片瓦。
只见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坐在床边,一个中年妇人正握着一条毛巾在热敷那孩子脸上的青肿!
那孩子正是偷鬼手曹银元的那个小偷!听了一会儿,鬼手曹明白了,原来这孩子没偷到钱,被他的头儿瘸爷一顿好打。
清理好伤口,孩子便出去了,说趁黑再去试试,看能不能挣上一口饭吃。
中年妇女看着孩子的背影叹了一口气,一回头,便看见了鬼手曹,顿时吓了一大跳:“你,你咋……你回来了!”
“老子的儿,咋做了小偷?”鬼手曹满脸怒气地问道。
中年妇人闻言怒道:“你惹了官司,一跑就是十五年!我带着一个八个月大的孩子,苦苦挨了十五年,我儿不当小偷,我们吃什么,都饿死吗?”
“我走的时候给你们留了100块大洋!”鬼手曹梗着脖子吼道。
“不知道被谁偷了!”中年妇人说道。
“我娃叫啥名字?”
“随我姓,叫陈来,回来的来。”
鬼手曹默立半晌,一跺脚出了门,也扎进了夜色之中。
三天后,清晨,城北破庙。
门前的香炉上被人插了四支香,没有点燃,三长一短,自右向左依次排开。
插这四支香的是鬼手曹。
很快,江湖上就传出了风声,有人要在青石镇拔香洗手,退出江湖。
依着这一行的规矩,取东西容易,守东西难。成名的小偷想洗手不干,必须守住一样东西七天,在这七天里,想寻仇的仇家,可以去偷去骗。
若是守的东西被别人拿到了手,要杀要剐,不能说个不字;若是能守住七天不丢,从此以后,任何人不得寻仇报复,此人与江湖事再无瓜葛。
第二天,插香的香炉旁多了六个炭笔写的字——黄金甲,聚宝张。
这是鬼手曹的仇家留下的,字条的意思是,鬼手曹必须守住古玩店“聚宝张”的镇店之宝“黄金甲”七天。
守住了,恩怨一笔勾销;守不住,哪怕仇家要鬼手曹的命,也得给。
从第一天到第六天,都是风平浪静。
第六天晚上,鬼手曹扮作乞丐,守在“聚宝张”的店门旁,一个一瘸一拐的身影撑着一把雨伞走到了他面前。
“曹八斤,还认得我吗?”
鬼手曹闻言,抬头一看,正看到那人伞下的脸:“胡……胡伢子……”
最下等的小贼称作“溜子”,掌管三十个“溜子”的叫“伢子”,掌管三十个“伢子”的叫“把头”。
“伢子,哼,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我现在做了把头!江湖上都叫我瘸爷,你晓得是为啥吗?”
“为啥?”
“十五年前,你在我手下做溜子,有一天晚上,你撬了聚宝张的锁,被巡夜的伙计抓了个正着,你扛不住毒打,咬出了老子我,就在你后半夜爬墙逃出来的那天,我被抓到了警察局,在号子里关了三个月,折了一条腿。”
“我……对不住你!”鬼手曹涩声说道。
“从号子里出来之后,我四处找你,听说你逃到了黄河以南,拜了师父,成了名。”
“不错。”
“混得好好的,为啥要拔香洗手?”瘸爷问道。
“我不能说!”鬼手曹嗫嚅着说道。
“好!你不说,我不逼你,按江湖的规矩办,明天是第七天,黄金甲我一定拿到手。到时候,我要你的命!”
第七天,正午。一行三人走进了聚宝张。鬼手曹知道,瘸爷请的老千到了。
鬼手曹是成名的大贼,在他的眼皮下取东西,偷,是行不通的,只能骗。因为鬼手曹是在暗中保护黄金甲,所以聚宝张的掌柜怎么处置黄金甲,鬼手曹是管不了的。
其中一个自称孙管家的,喊出了掌柜,说看中了镇店之宝黄金甲。
“您是行家啊,这黄金甲是唐朝的物件,李卫公北灭突厥,太宗皇帝龙颜大悦,将自己的金盔银甲御赐给了李卫公,因此称作‘皇金甲’,也叫‘黄金甲’。”掌柜眉飞色舞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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