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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周,我的任务继续进行。
镜子里的我似乎很不错,高高的鼻梁,比例适中的嘴唇,白得过分的皮肤。枯草般的头发被呢帽掩盖得很好,这张脸上唯一不完美的熊猫眼也被我用墨镜遮住了,那是无数个夜里k书的成果,我的成绩是不错,可如今的社会仅有好成绩却是远远不够的。比如逸莎,她整天沉溺玩乐,可老师们对她的态度比对我要好得多,将来的工作她也不用愁,而我,现在就已经在为毕业后的出路担忧了,现在的工作太难找了,我不想像妈妈那样整日守在夜宵店里卖卤味,我不想一辈子都住在只有公共厨房的破楼房里,我更不想永远像现在这样蝼蚁一般苟延残喘。
不论是改变命运还是改善生活都需要钱,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份名不顺言不正的兼职做下去。
出门前穿上黑色的风衣,我再次出现在罗一羿身后大约二十米的位置。他今天有些漫不经心,从图书馆拐到校门口,再从自习室逛到实验楼,漫无目的,可我还是跟丢了,就在实验楼旁的丁字路口,我系完鞋带再起身时,他就不见了踪影。
就在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天色忽然陰沉起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劈头盖脸地落下来。我一路小跑地钻到实验楼的门廊里避雨,从窗玻璃上我看见潮湿的水汽让我的头发和五官忽然生动起来。
“没带伞吗?”身后一个干净的男声响起。我不知所措地看着罗一羿出现在身后,手里还举着一把黑色的伞。
“你是在问我吗?”我强自镇定。
“当然,要不要我送你?”他的声音带着某种坦然。
“谢谢,可我不认识你。”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真是不可救药的小家子气。
“真的不认识吗?我知道你跟了我一个星期了。”罗一羿微微笑了一下,“走吧,看起来你很冷的样子,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逸莎。”
天,难道我早就暴露了?还有逸莎!他都知道些什么?我像被点了死穴般,呆若木鸡地跟在他身边,在旁人不明真相的羡慕中走入雨里,魂不守舍地跟着他去了学校门口的小咖啡馆。
“你是逸莎的同学吧,从你第一天跟在我后面时我就知道了,但是我不记得她的同学中有你这样特别的。怎样,发现我是个很闷很无趣的人了吧。”他的开诚布公让我很心虚,我竟然还天真地以为这一个星期来自己真的像个高明的侦探,真是自作聪明。罗一羿要了两杯热咖啡,我尴尬地坐在角落里尽量少说话,既然已经被他看出破绽了,就不能让破绽更多,我想继续这份工作,因为我需要钱。
出乎意料的是,罗一羿对我很感兴趣,他问了很多关于我的问题,就连送咖啡来的小姐都用嫉妒的眼光看着我,这让我很不适应。罗一羿显然是个聪明人,不动声色中我知道身份已经完全被他看穿了——我不过是逸莎雇佣的狗仔一只。
“明年我们就要订婚了,逸莎的人品也是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我希望我们俩可以合作演一出戏。放心,酬劳我一样会给你,而且现在就可以全部付清。我相信你。”说到这里,他的眼睛凝视着我,深不见底的熟褐色,瞳孔旁的黑色冰纹清晰可辨。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生这样对望,他的嘴角迷人地向上扬起,而眼底向外渗透的却是有若两点烛火般的光。当他把一张支票递过来时,一切都顺理成章,于是我端起咖啡大大地喝下一口,那带着苦涩的热量直抵肚肠,泛起异样的暖。
罗一羿的眼神实在有些暧昧,难道他对我会有好感?
不,别妄想了,这怎么可能。富家公子根本就不适合你,你又何德何能!就算奇迹发生,你们相爱了,结局也是注定悲惨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否则伤心的就是你!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轰鸣,我渐渐冷静了下来,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向现实屈服了,不能改变的东西,最好去适应它。
就这样,《无间道》中通吃两家的角色竟然由我来担纲,也许是我貌似忠良的外表给了逸莎和罗一羿信任,他们相信我会认真地完成这个任务,就像完成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一样。
我每天准备两份日程记录,一份是罗一羿每天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还有跟他说过话的女生;另一份是同样的内容,但被记录人则是逸莎。一连三天,一切都很顺利,我甚至想过也许毕业后可以去私人事务调查所找份工作,或者去娱乐报刊做职业狗仔,据说薪水很高,而且尤其需要我这种没特色的大众脸。可就在双面间谍生涯的第四天,出事了。我还在盥洗室里洗脸,就听见逸莎接到电话时惊慌失措的声音:罗一羿出车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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