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夏斌开始追阿拉后,才知道要追到美女可真是如跨越万水千山般艰难。一开始,他请阿拉看电影,进饭店,感觉都挺好,但接下来的事却超出了想象。
半个月前,阿拉带着金毛去理发,夏斌跟着去了。在专门的宠物店推剪了一番,居然就要五百多元。夏斌心都凉了,我一个副处长理发,五十元也就够了,这狗咋比人还金贵呢?虽然忿忿不平,但夏斌却抢着付账,哪怕心里痛极了。
没过多久,阿拉又带金毛去护理,夏斌又去了。这一次掏耳朵、挤肛门腺……一套做下来居然要一千多元。他照例抢着付账,却感觉心像被剜了一样。两天前,阿拉说给金毛看中了一件皮衣……夏斌再也受不了了,所以才来找杨志辉。
杨志辉听得差点笑岔气。现在三比一,阿拉可再也没理由养狗了吧?他马上说:“好!这次咱们一起把金毛赶走,大家都省心了。”
下午,杨志辉把大家叫到了一起,对阿拉说:“阿拉,上回我让你将金毛送人,你说我是马后炮。这次我询问了大家的意见,都不同意你养狗,所以你还是把金毛送人吧。”
阿拉的柳眉瞬时竖了起来,望着夏斌。夏斌低下了头,不敢看她。她又望向另外一位同事,这位同事眼神闪烁,说:“这件事吧,我看也不是啥坏事。小姜是一个小姑娘,养条狗防身还是很有必要的。”
杨志辉瞬间如闻一声炸雷,这人怎么突然反悔了?疑惑间,这位同事继续说:“你们赶狗也要考虑一下我们女人的感受,咱们天生体质较弱,有条狗在身边胆气会大一点,哪怕是遇上坏人了也不怕,因为有条狗保护咱们。这样不是挺好么?为啥非要赶它走呢?”
原来这位同事是一个中年女子,都叫她冯大姐,嘴巴向来厉害,轻易不能得罪。
这一下又突然变成了二比二,而且拿女人的安全做托词,要是强行赶金毛走,就是欺负女人,这锅可不能背。
阿拉大喜过望,感激地望着冯大姐。冯大姐却心里有愧,她临时改主意是因为突然心软了,联想到自己也是女人,可不能事事都被男人左右,所以和阿拉站在了一起。
杨志辉尴尬一笑:“还是冯大姐想得周到,那金毛就继续养着吧。”
赶狗的事又落空了,但阿拉却心神不宁,隐隐觉得背后一定藏着一个大秘密。
果然,几天过后,杨志辉带了一个年轻小伙子来到了小院。小伙子一见到金毛,就直呼:“金豆豆,你都跑到哪儿去了?可让我找得急死了。”
金毛瞬间就奔到他跟前,撒着欢儿蹭他的裤腿。一人一狗相认,他才是金毛真正的主人。原来小伙子自从丢失了金毛,就到处张贴寻狗告事。恰好被杨志辉看到了,便带他来认狗。
接着,在小伙子的感谢声中,金毛被他带走了。阿拉十分失落,大家见她心情不好,就请她到酒店吃饭,席间循循开导。不知不觉酒喝多了,杨志辉大着舌头说:“小姜,按理来说你养一条狗,我不该管着你。但我一见到狗就满腔憎恨,是因为……因为……”突然间泪流满面。
原来,杨志辉小的时候,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一年夏天,弟弟被狗咬了,因为大人觉得没事,就没去打预防针。谁料后来得了狂犬病死了,所以一见狗,杨志辉就想起死去的弟弟,恨入骨髓。
这么一说,众皆释然,就禁不住同情他起来。阿拉也没有了怨恨之心,举起酒杯说:“处长,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喜欢养狗。因为金毛的事情给你添堵了,我向你道歉,先干为敬。”便一饮而尽。
热酒顺喉而下,阿拉不由又想起了初入职场时前辈的交代。前辈说:“你才刚刚开始工作,有些事我可要告诉你。你是一个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咱们小院里有两个男人,都非常好色,千万别让他们占你的便宜。”
因为这句话,阿拉战战兢兢,所以才收养金毛保护自己。可相处下来,发现杨志辉和夏斌并不是好色之徒。夏斌追求自己,那也是正常之举,并没有龌龊的行为。只是因为自己不喜欢他,才故意带着金毛高消费,让他知难而退。这么想着,她就望向了前辈,正是冯大姐。
冯大姐是说过这话,但压根儿就没放在心上。她只是觉得阿拉长得挺漂亮,以后肯定会抢了自己的风头,所以先吓唬吓唬她。这只是女人常有的妒忌心理,没想到阿拉却当真了。
职场里竟有这么多玄机,真是要步步小心,不然可就是一步一个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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