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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犹而不及【过犹而不及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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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典历】过犹不及

【译文】

子贡问孔子:“颛孙师(子张)和卜商(子夏)两个人,谁强一些?”孔子道:“师呢,有些过分;商呢,有些赶不上。”子贡道:“那么,师强一些吗?”孔子说:“过分和赶不上同样不好。”

——杨伯峻《论语译注》

【小识】

刚刚好

被司马迁称为屈原学生的辞赋家宋玉,曾写过一篇著名的《登徒子好色赋》,其中,为了表白自己不好色,就塑造了一个“窥臣三年,至今未许”的绝色美女“东家之子”:“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中学语文课本中,有过一篇课文《恰到好处》,其中就引用了这几句话。这当然只是一种修辞手法了。但不能否认,在很多事情上,人们都对“刚刚好”充满期待。

孔子并没有说明,在什么事情上子张过分了,子由赶不上。有“清末怪杰”之称的辜鸿铭在英译《论语》时,将“过”与“不及”翻译为“超过了要求”和“未达到要求”,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过”与“不及”是结果,为什么会有“过”与“不及”之别,可能有能力问题,也可能有态度问题。有能力的人有一个缺点,就是喜欢逞能,十分就行了,非要十二分;“有态度”的人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喜欢表现,一次就够了,非要再来一次。说“过犹不及”,而不说“不及犹过”,说明“过”更具迷惑性,也显得更错一些。因为“过”往往是有意的。

刚刚好,当然才好。但有多少事能刚刚好呢?所以,起码,我们要有一个观念,“不及”当然要追一点点,“过了”也应该回一点点。(尚之)

白及

白及:兰科植物白及的干燥块茎。该品呈不规则扁圆形,多有2~3 个爪状分枝,长1.5~5cm,厚0.5~1.5cm,无臭,味苦,嚼之有黏性。补肺,止血,消肿,生肌,敛疮。治肺伤咳血,衄血,金疮出血,痈疽肿毒,溃疡疼痛,汤火灼伤,手足皲裂。主产云贵地区以及湖北、江西等地。

过犹不及

明朝洪武年间,京城里有个姓史的人跟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这个姓史的人的妻子很漂亮,他的朋友私下里惦记着她。一次两人一起外出走生意,姓史的不幸溺水身亡。姓史的妻子没有子女,一人寡居。等她服完了丧,她丈夫的朋友向她求婚,她答应了。一起生活了几年,两人生了两个儿子,一天大雨骤降,庭院里积满了水。一只蛤蟆为了避水上了台阶,他们的儿子戏弄蛤蟆,拿棍棒将蛤蟆捅下了谁。后夫对妻子说:“史某死的时候,也是这样。”妻子追问缘故,才知道前夫是被后夫害死的。第二天她等后夫出门之后,将两个儿子杀了,然后到衙门投案自首,诉说了具体的案情。明高祖朱元璋为表彰她的给了她奖赏,同时又对她的后夫予以逮捕法办。

这则故事,记载于明人陆容的《菽园杂记卷三》中。就其情节来说,具有相当的喜剧性——一桩惊天案,居然是因为觊觎同做生意的朋友妻子的美色而起。朋友之妻,最终还又如愿以偿成了他的内人。而这桩本来可能永远无人知晓的无头案,竟然有因为一场大雨,两人所生的一个孩子水中与蛤蟆嬉戏,后夫无意当中吐露了昔日谋色害命的,而引发了一场地震:先是做妻子的亲手杀手了自己与后夫所生的两个孩子,继而后夫则由于妻子的告发而被绳之以法。一个家庭——不,严格说来应该是两个家庭因此而毁灭。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因此,贪图朋友之妻的美色,在一起外出做生意,朋友不慎落水的时候,本该是援之以手,可这时却变成了落井下石——拿棍棒将拼命也要爬上岸的朋友捅下了水,这是何等的冷血和绝情?可怜的是,那位做妻子的对这一切一无所知,所以,当她服丧期满,对方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予以答应完全在情理之中:死者长已矣,而生者的生活还要继续。继续,重新寻找生活伴侣,携手走完余下的人生道路也很正常——因为“有了伴的路更好走”,也因为年轻的她不只有生理需要、感情需要,还有生活需要。

因此,我们不难揣度,这位女性本是有着丰富与细腻的感情的人,对于生活有着美好的希望和向往的人。然而,当前夫亡故的意外呈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的愤怒被激起了,她的理性在那一刻暂时丧失了——将自己与后夫所生的两个孩子杀死,无疑属于丧失理性的过分之举。

我们之所以这么说,是有十足的理由的:对于她的前夫之死,她的后夫当然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即便是她将其千刀万剐,我以为很多人也一定能够理解——当然,从现代法治与法制的角度来说,任何属于“私刑”的做法都不可取,而需通过“公法”、通过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然而,无论如何她手刃两个儿子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与同情:也确实,这两个孩子身上有着后夫的血液和基因,但与此同时他们身上是不是也有你的血液和基因?前夫有罪,可他们也有罪吗?没有,那他们便是无辜的,无辜而被杀,算是哪门子的事儿?是不是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嫌疑?是不是折射出了你这做母亲的太过狠心、太多残忍?如此这般,“过”是不是比“不及”还糟糕?

这让人不禁联想起了这两年时常可以在新闻媒体上看到的一类新闻,那就是一些做儿女的为了孝养父母不嫁不娶。,比如说在河北省文安县农村,有个刘姓孝子,都已经40岁了,曾经在26岁那年有过短暂的婚姻,在因为家中经济相对困难妻子与之离婚之后,就铁了心再夜不娶,而要牵着多病而年老的父母的手走完余下的路。这无疑是另一种极端:为了孝亲而自己的生活和幸福的极端。这样的人是不是有人钦佩,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这样典型,恐怕愿意向他们学习的不会很多:孝养父母是应该的,但是将孝养父母与个人幸福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是走向了极端,并不具备可复制性。因为这样的做法是不人性、不人道的,与今天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和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朱元璋当年对于故事中的女主角予以褒奖是有他的原因的:夫妻之道与君臣之道一样,是构筑那个社会的根基;而强调为妇之道,乃是为了强调为臣之道。或者说他朱元璋是多么希望天下之人能够像做妻子的对做丈夫的那样唯唯诺诺、从一而终?对于这些“不可告人”的用心,今天的我们是否清楚?另一方面在今天,我们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互助,是“子要孝,父要慈”,是彼此之间的相互的尊重和理解。也可以说,老年人固然要“老有所养”,而年轻人也应该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如此这般,这个社会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和谐的社会。

论语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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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天来学习论语先进第十一中的一句话。

2.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急。曰:然则师欲愚。子曰:过犹不及。这里的师指的是颛孙师,也就是子张。商是卜商,也就是子夏。孰的意思,过是超过。

3. 子贡有一次问孔子:子张和子夏两个人哪一个比较好?孔子说:子张太过了,子夏不及。子贡说:这样应该子张更好一些了。孔子说:超过了和没达到是一样的。成语过犹不及就是出自这段话。过犹不及意思是事情做的过头就跟做的不够一样,都是不合适的。

4. 孔子通过这段话表达了他对中庸之道的理解和推崇。中庸之道是一种平衡和谐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准则。他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避免走极端,而应该寻求一种适中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的行为既不过分也不会不足,而是恰到好处的符合当时的情境和需要。

5. 孔子认为无论是过度还是不足都会导致偏差和失误,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逐渐接近中庸之道的理想状态。这种思想不仅在古代中国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现代社会也同样具有启示意义。

小朋友们,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了,感谢大家的陪伴和支持,希望每一次的相聚都能为你带来新的启发和收获,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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