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直播”平台涉案人员因开设罪一审今日宣判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董柳
通讯员 岳岩
12月30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开设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月因在“萤火”(原名“菲姬”)直播平台上经营直播,被判决犯开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币四十万元,没收作案工具等。
2021年2月起,被告人吴某月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萤火直播平台注册多个不同方式的网络直播间,以“家族长”身份在互联网招募、介绍主播人员,并以“家族”形式管理。直播间主播人员(另案处理)利用手机、电脑等工具,直播开赌结果及预测开赌走势,吸引参赌人员在直播间投注。吴某月负责管理其名下直播间主播的直播事务,非法从中抽取利润分成,获取个人违法所得。广州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月的行为已构成开设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从各地查办的“净网”案件中筛选了8起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其中越秀法院今年陆续审理判决的“萤火直播”平台传播物品牟利系列案入选。经查证,萤火直播平台的业务主要涉及表演直播及网络直播等非法业务,该平台采取由家族长在社会上招揽主播人员并进行管理的模式,吸引全国各地的用户观看表演或者参赌,并由平台、家族长、主播以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App服务器位于境外,注册主播3000余人,累计注册用户达千万人,App月流水超2亿币,总涉案金额约10亿元,广州市机关共抓获131人。
近期,72人已由越秀区法院进行审理,其中涉制作传播物品牟利罪的57人、组织表演罪的2人均已被判处二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越秀法院对 “萤火直播”平台涉黄案件共34起已全部审理完毕。另有该平台涉开设罪系列案件8起,目前正在逐案审理中。
法官表示,“萤火直播”平台是近年来广州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判决人员最多的网络直播平台犯罪案件,跨境涉黄涉赌团伙利用直播平台,通过主播招赌和打赏牟利,自以为能逍遥法外,最终难逃法网。今年6月起,全国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净网”集中行动,对网上涉黄涉非等有害信息进行深度清理,执法机关全链条打击,在此奉劝各位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上网请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序良俗。(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
萤火直播平台传播物品牟利 涉案人员被判有期徒刑
涉案人员被判有期徒刑。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 供图
涉案人员被判有期徒刑。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 供图
中新网广州12月30日电(方伟彬 岳岩)广州市越秀区法院30日依法对一起开设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月因在萤火(原名“菲姬”)直播平台上经营直播,被判决犯开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币40万元,没收作案工具等。
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从各地查办的“净网”案件中筛选了8起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其中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今年陆续审理判决的萤火直播平台传播物品牟利系列案入选。
经查证,萤火直播平台的业务主要涉及表演直播及网络直播等非法业务,该平台采取由家族长在社会上招揽主播人员并进行管理的模式,吸引全国各地的用户观看表演或者参赌,并由平台、家族长、主播以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
法院通报称,2021年2月起,被告人吴某月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萤火直播平台注册多个不同方式的网络直播间,以“家族长”身份在互联网招募、介绍主播人员,并以“家族”形式管理。
据悉,直播间主播人员(另案处理)利用手机、电脑等工具,直播开赌结果及预测开赌走势,吸引参赌人员在直播间投注。吴某月负责管理其名下直播间主播的直播事务,非法从中抽取利润分成,获取个人违法所得。广州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月的行为已构成开设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从法院方面了解到,萤火直播平台APP服务器位于境外,注册主播3000余人,累计注册用户达千万人,APP月流水超2亿元,总涉案金额约10亿元,广州市机关共抓获131人。
近期,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萤火直播平台涉黄案件共34起已全部审理完毕。另有该平台涉开设罪系列案件8起,目前正在逐案审理中。(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在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涉案人员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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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从各地查办的“净网”案件中筛选8起典型案例,公布简明案情,曝光违法行为,警醒广大网友,呼吁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其中,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审判的“萤火直播”平台传播物品牟利案例入选。
30日下午,“萤火直播”平台涉嫌开设罪案件在越秀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月因在“萤火”(原名“菲姬”)直播平台上经营直播,被判决犯开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币四十万元。据了解,越秀法院已对 “萤火直播”平台涉黄案件共34起已全部审理完毕。另有该平台涉开设罪系列案件8起,目前正在逐案审理中。
涉案10亿!
萤火直播平台涉表演、网络直播
2021年2月起,被告人吴某月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萤火直播平台注册多个不同方式的网络直播间,以“家族长”身份在互联网招募、介绍主播人员,并以“家族”形式管理。直播间主播人员(另案处理)利用手机、电脑等工具,直播开赌结果及预测开赌走势,吸引参赌人员在直播间投注。吴某月负责管理其名下直播间主播的直播事务,非法从中抽取利润分成,获取个人违法所得。
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月的行为已构成开设罪,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币四十万元,没收作案工具等。
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从各地查办的“净网”案件中筛选了8起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其中越秀法院今年陆续审理判决的“萤火直播”平台传播物品牟利系列案入选。经查证,萤火直播平台的业务主要涉及表演直播及网络直播等非法业务,该平台采取由家族长在社会上招揽主播人员并进行管理的模式,吸引全国各地的用户观看表演或者参赌,并由平台、家族长、主播以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App服务器位于境外,注册主播3000余人,累计注册用户达千万人,App月流水超2亿币,总涉案金额约10亿元,广州市机关共抓获131人。
经办法官指出,“萤火直播”平台是近年来广州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判决人员最多的网络直播平台犯罪案件,跨境涉黄涉赌团伙利用直播平台,通过主播招赌和打赏牟利,自以为能逍遥法外,最终难逃法网。今年6月起,全国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净网”集中行动,对网上涉黄涉非等有害信息进行深度清理,执法机关全链条打击,在此奉劝各位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上网请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序良俗。
文、图、视频/广州·新花城记者 章程 通讯员 岳岩广州·新花城编辑 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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