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收了雇主的钱,就要为人家充当杀手,而自己的阴谋一旦得逞,他将得到雇主20万的报酬。迈克的孩子正在医院的病床上等待手术,他正急需这笔钱。
迈克的目标是个超级富翁,是加州首富。但不幸的是,富翁约翰并无子嗣,下辈没有继承人,身边只有一个小老婆珍妮,和他相依为命。
迈克这段时间总是驾着一辆小汽车,在街上闲逛,寻找下手的最佳时机。这天,迈克欣喜地看到,他的目标终于出现了,而且是出现在极易下手的大街上。
迈克看准了机会,脚尖一点油门,车子随即蹿了出去,呼啸着从富翁身上碾了过去……
虽然当时是在夜里,画面有点模糊,但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富翁约翰被迈克的车撞得一头栽倒在地,随后车子还呼啸着碾过,地面上还留下一个黑影,一动一动的……雇主反复查看了迈克的车载视频,终于露出了狡黠的一笑,而后满意地点了点头,递给迈克20万现金,就扬长而去了。
迈克不敢久留,他撇开大路,专钻小胡同,几经辗转,终于来到了一家银行的自动存款机前,将鸭舌帽的帽檐往下压了又压,然后给妻子,不,应该说是前妻,他为了和妻子划清界限,在自己犯罪后不连累妻子,早就做好了前期准备,事先和妻子离了婚,没了后顾之忧。
迈克偷偷地给前妻汇了钱,还没来得及到医院看一眼孩子,就毅然走上了逃亡之路。
迈克的孩子几个月前得了尿毒症,住进了医院。医生汤姆告诉迈克,孩子需要寻找肾源,配型成功,做肾移植,才能延续生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肾源终于找到了,这么个大手术需要一笔高昂的手术费,可自己拿不出这笔钱,就等于给孩子判了死刑。
收到汤姆医生的紧急通知,迈克和妻子罗斯一筹莫展。他们本就是一贫如洗的人家,儿子这一病早就债台高筑了,如今上哪里弄这么多钱去?迈克想到了卖器官,可卖什么呢?麦克听说黑市肾价奇高,如果出卖器官当然首屈一指还是卖肾。可迈克的肾前几年得了平滑肌错构瘤,已经摘除了一个,如今迈克是个单肾人,卖肾已经不可能了。正好这时,有人得知了消息,找到了迈克,想高酬金雇佣迈克,以实现自己借刀杀人的计划。
迈克做了一番准备,就下了手。没想到还真顺利,他一出手便一举成功,而后一个人走上了生死逃亡之路。
不过很奇怪,这段时间风平浪静,逃亡的路上一直没发现关于自己的通缉令,难道警察这么多天还没发现约翰的尸体?
这天,迈克躲在一家小旅馆里小憩,有人“咚咚咚”敲响了他的房门。迈克的心立刻悬到了嗓子眼,他翻身下地,透过门缝往外瞧,发现一名警察正低着头。站在门口。迈克很害怕,难道警察掌握了自己的作案线索,一路追踪至此?
好在只有一个警察,还好对付一些,也许只有他一个警察查到了自己的行踪,如果干掉他,自己还是可以继续逍遥法外的。
迈克终于狠下心来,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飞快地打开了房门,趁警察一时不各,冷不防掳住他的头发,一把把他拽进屋里,顺势摁在了身下。
可这警察虽然被骑在身下,却还不老实,嘴上喊:“约翰他……”
迈克一听到警察喊约翰,就知自己果然没有猜错,原来他还真知道自己的案底啊。一想到这,迈克杀人灭口之心顿起,不待这个警察把话说完,就把匕首对准警察后心,狠狠地刺了下去……
草草处理了后事,迈克不敢久留,他急忙上路,继续他的逃亡之路。
可这次却没有以前那么容易了,迈克刚刚住进另一家旅店,打开电脑想上网消遣,可一则通缉令弹了出来,顿时让迈克目瞪口呆。
通缉令上是这么写的:警察威廉受署里委派,为富翁约翰寻找救命恩人迈克,深入一家旅馆,不幸被人杀死,临死前提供线索,说杀人者就是迈克……
看到此,迈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难道说当晚约翰并没有死?可那晚自己明明撞死了他,还有车载视频为证啊!可……可通缉令上说自己救了约翰,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迈克看不下去了,他的脊梁骨冒出了阵阵冷汗,通缉令的下面除了对自己体貌特征的描述,就是自己的一张早年老照片。
迈克陷入一种无边的悔恨当中,如果自己刚才不急于出手,让这个人把话说完,说不定自己什么事也没有呢,可如今……唉……
迈克决定铤而走险,他冒着被警方监听的可能,给一直失联的前妻罗斯打了个电话,确定一下自己的判断。
电话终于打通了,罗斯很激动,她张嘴就吼起来,说:“迈克你怎么才联系我呢,你暗杀的约翰并没有死。”
原来,那天晚上,迈克制造车祸节外生枝,自己看约翰走到街边,就眼一闭,心一横,驱车撞了上去。没想到闭眼的一瞬间,约翰踩到了街边路面上的马葫芦盖上,那个马葫芦年久失修,盖子边缘有些破损,根本经不住一个人的重量,约翰刚踩上去,马葫芦盖就整个掉了下去,约翰随之掉了下去,可他的黑礼服却刮在马葫芦口参差不齐的边沿上,经风一刮就迎风抖动起来,好像一个人躺在地上不断抽搐一样,迈克的车紧跟着从上面碾过。迈克根本没想到这个意外,他加快车速,趁着夜色逃逸了……
电话里,罗斯的一番话让迈克恍然大悟。
罗斯说:“你暗杀约翰之后,约翰死亡的消息传遍了加州。珍妮和那个野男人贪得无厌,进一步变卖了富翁的资产,可这时珍妮却离奇死亡,现场只留下一把手术刀。”
迈克惊呆了,这么说自己根本没犯罪,自己逃逸分明是个误会。
罗斯说的没错,事情果真如此。正当珍妮的野男人独霸财产恣意挥霍的时候,“死而复活”的约翰回来了,将他告上了法庭。这个男人在珍妮生前就把约翰的财产转到自己的名下,约翰也没办法轻而易举地拿回财产。
可约翰这一生还,这个男人还是心怀忐忑,他害怕约翰设法找到新的的证据,那自己的一切努力就会功亏一篑。
约翰能够反戈一击,把柄还是有的。这个男人就选择了失踪,他步履匆匆来到旅店,一路追踪迈克。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一身警察装束的人闯入旅店,迈克被吓坏了,于是下手杀了这个警察。
在这个警察拼死挣扎的时刻,从身上掉下了一把手术刀。迈克从地上捡起来看了又看,用纱布裹了裹,就揣进了衣兜。
处理了后事,迈克一路奔波,他决心回到家里看看妻儿,顺便多了解一些其中的变故。
迈克刚回去,还在医院的孩子却出了意外,他肚子疼痛难忍,豆大的汗珠从头上噼里啪啦掉下来。
可医生汤姆不在,事出紧急,医院只得给孩子换了个医生。医生打开孩子的腹腔,发现有一把手术刀落在里面了。
迈克一见手术刀,顿时瞪圆了眼睛。他火速掏出衣兜里那把手术刀,再看孩子手术取出的手术刀,刀柄上都刻了微小的“汤姆”二字。迈克看了看,竟和他捡拾回来的一模一样。
迈克豁出去了,他叫来警察。警察经过认真比对,发现前后出现的两把手术刀都是医生汤姆一个人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破,警察查明,汤姆医术高明,是医院的摇钱树,他的一切院长都言听计从。汤姆精心为自己打造了一批手术刀,刀柄上都刻了“汤姆”两字,这些手术刀成了汤姆心爱的宝贝,他总是有意无意带一把手术刀在自己的身上。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医生汤姆就是约翰小老婆珍妮的情人。
作为医生,汤姆知道迈克一家迫切需要用钱,就趁人之危,叫情人珍妮乔装改扮雇请迈克杀人。
他们苦心设局,却万万没料到,正中了约翰的计策。
约翰其实早已知道自己的小老婆在偷情,可他不知那男人是谁,而且他为人和善,所以一直以来,他都选择了默默忍受。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说珍妮和他的秘密情人在密谋暗害自己,只是苦于没有作案手段。于是,约翰为逼其就范,引那男人现身,就为他们设个一个套。约翰看到一本书上有一篇《生死谋杀》的小说,讲述了一个人为了谋得权位,雇请杀手用出租车撞死对方的故事,然后把这篇小说敞开放在桌案上。没想到果真被珍妮看到,珍妮对其中的案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拿去和情人精心策划了这次暗杀计划。
约翰徘徊在大街上,就是识破了那对狗男女的密谋,脚下那个马葫芦盖不是年久失修,而是被约翰处理过了。
可汤姆到底去哪里了呢?那个迈克在小旅馆杀死的警察是威廉,并不是医生汤姆啊。
警察按照迈克的指引,找到威廉的尸体,却发现这人根本不是威廉。他虽然和威廉相貌相同,却有一点不同,威廉是个跛脚,可这个人却四肢正常,体格健壮。
可根据迈克的供认,这男人拿了汤姆的手术刀,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为了深入侦破案件,法医认真比对了这个男人和汤姆的DNA,结果发现两者完全吻合。
案情显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
负责侦破的警察从此入手,进一步走访排查,最终查明,这个死去的男警察就是汤姆!
事情是这样的,汤姆在进一步霸占了约翰的钱财之后,肆意挥霍,暗害珍妮时他贴了指纹膜,警察根本没有怀疑是他作的案。
可珍妮一死,富翁约翰却不依不饶,将汤姆告上了法庭,可法庭一直以证据不足拖而未决。
但汤姆却如坐针毡,他怀疑参与办案的警察威廉和约翰有私,知道他谋害珍妮的秘密,就一狠心杀掉了威廉,秘密掩埋处理,还花巨资偷偷为自己整了容,打扮成威廉的样子,参与办案。汤姆的目标非常明确,企图进一步杀死迈克来灭口,防止他和约翰反戈一击。没想到,他辛辛苦苦一路追踪,却被迈克误杀,临死前他要告诉迈克,约翰没有死,迈克却没让他说完。
迈克毕竟杀了汤姆,警察把他叫到警署,进一步了解了案情,最终还是决定放了迈克。
警察认为,汤姆虽然整容,可他的行为主体并没有就此改变。汤姆一路追踪,目的是要杀掉迈克灭口,迈克先下手为强,属于正当防卫。再者说,虽然迈克是杀人元凶,但是在迈克杀人前,汤姆已经有了案底,杀死了珍妮和威廉,警察因此发出悬赏告示,声明擒凶或者击毙犯罪嫌疑人,不但无罪,反而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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