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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意外去世
真是绝望啊。
面对枪口直指它的额头,两只猎犬虎视眈眈,它根本无路可逃。
这是一只名叫双尾的母狼。它全身的毛发都是银色的。因尾巴上的毛不小心分成两部分,才得名“双马尾”。它曾经有过自己的配偶,自己的丈夫,但是曾经……
她丈夫的名字叫黑闪。它的黑色皮毛特别漂亮,很受母狼的喜爱。但他并不是狼王,只是狼群中的一个小角色。
后来,因为母狼双尾怀上了狼崽,黑闪为了给它更好的营养,不得不冒险猎杀野牛犊。
但野牛群可不好惹。牛群非常照顾小牛。黑色闪光一进入野牛的视线,公牛就会冲向它。
黑闪不会冒这个险,但它却看中了一只受伤的小牛。它的前腿被不明动物咬伤。从伤口来看,很可能是一只豹子。
黑闪是顺风,牛群还没有注意到。黑闪擅长猛扑。它只要抓住孤牛犊的头和脖子,拖回牛看不见的地方就可以了。但这一次却是一个不合理的方法。一旦小牛发出哞哞叫声,牛群就会冲向它。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趁牛群不注意的时候咬死小牛,然后在野牛到来之前逃跑。它知道小牛的死肯定会让牛群伤心,他们会举行告别仪式,只要安静,仪式结束后,牛群就会离开,黑闪拖着小牛走,一切就都结束了。完毕。
但事情常常与想法相悖。当它即将扑向食物时,风向改变,它的气味立即暴露在牛群中。雌性野牛紧紧地抱住孩子,而雄性野牛愤怒地冲向孩子。
黑闪意识到不对劲,但已经晚了。身后悬崖上的退路,已经被野牛拦截了。每头野牛的头上都长着大角,随时准备刺入黑闪的腹部。
黑闪无法跳下悬崖,因为下面还有更多愤怒的野牛。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突破野牛的“围剿”。他跳着跑,在雄性野牛面前猛地刹车,竟然朝左转方向走去。本以为可以冲出重围,没想到,又一头野牛不知从何而来,挡在了它的面前。众多野牛冲上前去,用锋利的角刺入黑山的身体,黑山的肚子被它们咬破了。白花花肠子流了出来,失了很多血,所以就晕了过去,不省人事了。黑闪闭上眼睛后,野牛更加疯狂,沉重的蹄子碾碎了它的脊椎骨。黑闪虽然活了下来,但依然是个残废,但野牛却毫不留情,活活杀了他。被踩成肉泥。
看到阔别已久的丈夫归来,二尾焦急万分。他们急忙寻找气味,顺着气味来到了崖底。闻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从上面飘落下来,其中还夹杂着丈夫的味道。我希望我丈夫杀了其他动物,双尾心里想。它爬上悬崖,惊讶地看着那一滩肉。它倾身向前,仔细地嗅着。闻起来还是老公的味道!我希望这只是一个梦,一个幻觉,但无论双马尾怎么闻,他都知道那是她丈夫的身体。双尾彻底崩溃,撕心裂肺地嚎叫,终于让所有动物知道了什么是“鬼哭狼嚎”。
双尾以为自己肚子里还有孩子,不能伤害未出生的狼崽。他小心翼翼地将黑闪的尸体用沙子掩埋,然后探出圆滚滚的肚子,抓了几只土拨鼠填了进去。肚子饱了。
失去丈夫一周后,双马尾也顺利生产。从入夜到午夜,已经是深秋了,已经是很长一段时间了。一共有四只狼崽,三公一母。很不平衡,或许和黑闪死时对胎儿的伤害有关。
现在,它的巢穴被猎人封锁了,石洞里还有四只狼崽。它要么继续死守在洞口,要么假装自己逃走,把猎人们引走,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出路。
两条尾巴尖叫着跳了起来。一方面,他们要告诉山洞里的狼崽子,不要轻举妄动。另一方面,他们也想分散猎人和猎犬的注意力,趁机逃跑。它踩着猎犬的背,跑出了洞。猎犬很生气,追赶它。两条尾巴很快就遭到了强大猎犬的攻击。
其中一只猎犬看着主人,等待主人发出“咬”的命令,而猎人却不动声色,静静地查看着山洞内的情况。有一点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如果有野狼守卫着山洞的入口,就说明里面有东西。很可能有狼崽。他慢慢地把手拿了进去…… 双尾气得想冲出去咬死他,却被猎犬给制住了。猎人不小心被一只纤细的爪子轻轻抓住。他邪恶地笑了笑,捏住爪子,拔了出来。
“是只小公狼,还不到半岁!”猎人想了想,把它扔进了麻袋里。
剩下的公狼崽和唯一的母狼崽也难逃被扔进麻袋的命运。还有一只小公狼,名叫班瑞,很聪明。当他看到一只人手伸出来时,他躲到了一旁。当他看到弟弟妹妹被带走时,他把头埋进去,挖了起来。一个小土洞,整个下半身都埋在里面,只露出头颅在外面观看。
猎人的手摸到了班瑞的头顶!班瑞发现自己的心跳加快,身体不由得颤抖起来。正当猎人抓住它的头将其拔出时,它立即用仅有的两对犬齿狠狠地咬住了猎人的手。虽然对于班瑞来说,咬伤并不严重,只留下一道血痕,让猎人“哇”的一声大叫,班瑞趁机在猎人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猎人因为班瑞的离开而非常不高兴,于是举起了猎枪,对准了双马尾的头……
“轰”的一声,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时间也静止了。伴瑞的脚步在快速逃跑的同时,不自觉的慢了下来,“呜呜”的惨叫着。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和海豚会真正哭泣,而那些普通的狼,遇到悲伤的事情只会不停地呜咽,就像“堂堂正正的男人”一样,从不流一滴眼泪。
“哎哟”班瑞哀嚎一声。
2 独狼幼崽
明亮的晨光透过凌乱的枝叶照射在斯敏森林里。这片森林位于中国西北部。冬季终年积雪,夏季气温可达30摄氏度。我不知道斯敏这个名字是谁起的。也许是个顽皮的孩子,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像随意起的。
伴瑞只是一只三个月大的狼崽,刚刚断奶不久,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独自居住的山洞。没有朋友的陪伴,他显得很孤独。至于班瑞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它的全身继承了父亲那闪亮的黑色。如果仔细观察,可以看到它的身上有一些稀疏的银灰色斑点,这是它母亲皮毛的颜色,因此得名“斑瑞”。
班瑞不打猎。现在是早春,它就吃一些树枝、树叶和果实,就像食草动物一样。到了晚上,它无处可躲,就大胆地回到了原来居住的山洞。
独自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班瑞学会了如何捕猎负鼠。当它寻找食物时,发现了一些小沙丘,还有很多负鼠在爬行寻找食物。班瑞一直吃树上的果实,严重营养不良。他直视着负鼠恢复蛋白质。希望就在这一举动!
负鼠的一个鲜为人知的特性是,当它们遇到危险时,它们会装死。装死时,它们会从嘴里吐出恶心的黄色液体,这是对动物的一种暗示,让它们知道自己已经腐烂很久了。
这对伴瑞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优势。自从母亲去世后,班瑞一直过着饥饱交迫的生活。吃点恶心的烂肉,已经是一份天大的礼物了。
负鼠们假装死了,口吐白沫,假装自己还是食物!班瑞什么也顾不上,凭着隐藏在脑中的本能,咬断了他们的喉咙,终于尝到了血的味道。多么美味呀!
班瑞深受狩猎负鼠的启发。他不再吃野果了。他特意挑出了负鼠较多的沙洞。负鼠摔倒了,装死了,心里却很高兴。相反,它吃起来却学会了挑食,总是选择肉多的吃,而不想浪费剩下的。它不会埋藏食物的技巧,所以只是把食物扔到它的洞穴旁边。
光靠负鼠还远远不够满足班瑞的胃口,他想要更多的菜谱。它看中了树顶上的一只松鼠,流口水了。但那是一只幼狼,就算是成年狼也跳不了那么高。松鼠所在的树大约有七八米高。成年狼的跳跃极限约为两米半。不得已,班瑞只能远离。
那里有一只松鸡,一动不动,茫然若失,这很危险。伴瑞处于下风处,这让它感受不到死亡的气息,但是伴瑞并不知道什么是顺风,什么是逆风。只是巧合的是,它处于下风处。
它一步一步地爬近松鸡,站在松鸡上方和后面的岩石上。它发出的声音很轻,至少被吵闹的麻雀淹没了,所以松鸡还是没有注意到。班瑞狠狠扑了上去……
它把松鸡按在地上,迅速咬住它的喉咙,不让松鸡发出最后的尖叫声。班瑞静静地吸着温热的血液。他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嘴里却满是毛毛,这让他心烦意乱。
唯一真正让这里吃饱喝足的,就是抓一只红岩羊羔羊。那群红岩羊似乎刚刚受到袭击,正懒洋洋地走着,留下了一只小羊。
班瑞从隐蔽的草丛中跳了出来,小羊羔逃跑了,跑错了方向,离羊群越来越远。大家都知道红岩羊是濒临灭绝的动物,但班瑞并不在意,继续疯狂的追赶它们。但弱小的羔羊怎么可能跑得过精力旺盛的班瑞呢?
班瑞的小嘴差一点就夹住了羊尾巴。它猛扑过去,把小羊推倒在地。或许是出于狼最后一丝怜悯,它并没有直接咬住小羊的喉咙,而是将小羊咬在了地上。两条后腿受伤。
我这才知道,班瑞之所以没有把小羊咬死,是因为他经常一个人,太孤独了,想找个玩伴。班瑞拎起羊屁股,“野蛮地”拖进了山洞。
当晚,班瑞并没有对小羊做任何事。他只是偶尔踢踢它,然后又出发去狩猎。它发现了一窝兔子,把它们全吃掉了。
一连几天,小羊都一动不动地躺在山洞的角落里。它绝望而崩溃的“咩”叫声让伴瑞无法午睡,于是它独自走出山洞,找到了一个阴凉隐蔽的地方。睡觉。
只是班瑞忘记了小羊也是动物,需要进食,只是让小羊静静地躺在山洞里,不见天日。果然,小羊在山洞里只“存活”了两天半就死了。
班瑞也一头雾水。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清楚,小羊已经死了,是被它饿死的。伤心欲绝、愤怒的班瑞终于撕开胸口,第一次吃到纯正的羊杂碎。
班瑞是一只四个月大的狼崽。他独自生活了一个多月了,却始终没有找到比他更强、能够对他造成威胁的动物。他认为自己是森林之王。
只是豺狼的出现,才让它意识到了自己的弱小。
豺狼在山林中咆哮,声音极其激动。它们似乎捕获了猎物,正在争分夺秒地抢夺食物。
班瑞躲在草丛里看着豺狼,心里知道它们是不怀好意而来的,最好不要再与它们接触。它向后退了一步,殊不知自己踩在了一根细细的树枝上,“蠕动”的一声,所有的豺狼,不管是公豺、母豺、老豺、幼豺、残疾豺、健康豺。还是至尊豺王,全都抬起了头。仔细闻。
班瑞躲藏的灌木丛附近,一只母豺闻到了一股不寻常的气味,发出了惨叫声。
该死的!
伴瑞知道,自己再呆在草丛里,就会被豺狼们发现,喉咙很可能会被咬断。班瑞克是不折不扣的纯种狼,他不想承受被一群豺狼咬死的屈辱。
它立即转身就跑!当然,豺狼们也听到了声音,也紧随其后。
班瑞还没长出来的小腿跑得很快,可为什么这些豺狼却这么锲而不舍地追着他?难道他们转世为魔,将狼群消灭殆尽,连四个月大的幼崽都消灭了?
事实上,狼和豺狼是天敌,但班瑞并不知道,一般一块土地是不能同时容纳狼和豺狼的。狼们希望豺狼能够从它们的眼皮子底下彻底消失,而豺狼体型小,自然抵挡不了狼群。我恨不得让他们死于瘟疫。
伴瑞全速奔跑,不敢回头。
为首的豺狼王用力压在它的身上,瞬间抬起前爪,猛烈地撕扯它的后背。班瑞“哇”的一声尖叫,跑得更快了。
奔跑间,伴瑞面前出现了一条小河。他经常去这条河里捉麂子喝水。不过,它从来没有在水里待过。眼看豺狼们正往河边冲去,如果它不跳入水中,它肯定会死。即使被淹死,也不会成为豺狼的俘虏。
在动物界,更全面地说,就像人类的各种竞赛一样。成功和失败的概率各为50%。在人类比赛中,失败仅仅意味着没有获得奖牌或证书。在动物身上,这似乎是极其残忍的,如果失败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班瑞不想被豺狼当成战利品吃掉,宁愿自己沉到河底,也不愿落入豺狼的口中,尸横遍野。它跳了起来,沉入河中。豺狼们暗暗叹了口气,用愤怒的目光瞪着河水。哦,我希望你淹死在河里!豺狼们咆哮着逃跑了。
河水又急又深,还隐藏着粗糙的巨石。班瑞的小后爪不能着地,时不时地捡起石头,蹭掉几绺毛,像被牛虻蛰了一样又痛又痒。
最终被冲到下游。不管它咽了多少口水,它还是在岸边打滚、爬行。
已经是半夜了,它迈着沉重而摇摇欲坠的脚步,寻找着气味,踏上了回家的路。它心里已经对豺狼有了很深的了解。它知道单靠狼是无法对抗贪婪的豺狼群的,而豺狼也不好惹。难怪“豺虎豹”把豺放在第一位。正面。
从此,班瑞只要在顺风处看到豺狼的踪迹,或者闻到豺狼的气味,即使是在打猎,也会丢掉食物逃跑。
当然,作为一只从小生活在森林里,没有成年狼保护的小鸟,绝对是不幸中的万幸。
三蓝丝带碎花裙
顽强的班瑞渐渐长大了,几个月后,他已经半岁了,准确的说是七个半月了。半岁后,幼狼进入训练期,学习捕猎猎物。不过,这些对于伴瑞来说,已经不值一提了。是的,它已经知道了。或者说,穷苦人家的孩子,已经成为了没有父母的一家之主。小狼崽消息灵通。
这一天,班瑞正在狩猎野兔,野兔是这一地区最常见的动物。它们非常常见,每三个灌木丛中就有一只兔子。只是这种兔子极其胆小,所以警惕性极高。一有风吹草动,无论是啄食野果的鸟儿,还是远处奔跑的野牛,草木皆“交战”。
班瑞之前追它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大家都知道,狡猾的兔子有三个洞穴,每个洞穴都是它的家。它会从这个洞进去,又出现在另一个洞里,然后一闪就消失了。班瑞竟然还在傻傻地等兔子,空着肚子浪费时间。
这是因为兔子还有一个隐藏的特性。俗话说,兔子走投无路,反咬一口。有一次,班瑞成功地将野兔赶到了一片平坦的草地上,然后将它威胁到了悬崖边上,并急于尝试地迅速将它击倒。只是兔子性格调皮而已。班瑞用自己的身体给了它“泰山碾压”,依然保持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战斗到底”的想法。他用爪子抓它,用后腿踢它。班瑞还没反应过来。再也无法抗拒,眼睁睁地看着触手可及的兔子向森林跑去。
这一次,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它心中制定了计划,按照之前的方法将野兔赶到了平原上,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杀死。
伴瑞耐心等待后,兔子终于从草丛中跳了出来,但伴瑞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知道像兔子这样的动物,前爪短,后爪大,而且跳得很快。如果它突然扑向野兔,受到惊吓的野兔一定会先抓住桃子。
目前,班瑞正处于下风处,等待着那只无知的兔子逐渐靠近。
突然,一只猫头鹰飞了过来,打破了平静的气氛。兔子受到惊吓,转身就跑。
班瑞讨厌这只猫头鹰。这么好的猎物,他怎么可能打扰?班瑞也从隐蔽的草丛中跳了起来,追赶那只急切逃跑的野兔。
心里焦急又绝望,想要冷静下来。兔子跳得很快,跑得很快,与班瑞的差距逐渐拉大,前十米……二十米……三十米……五十米……
狼的耐力非常好。即便是像班瑞这样七个月大的狼,也勉强能跟上成年狼的速度。班瑞很快就发现兔子的速度变慢了,跌跌撞撞,气喘吁吁。班瑞大喜,迈开双腿,奋力拼搏。
兔子拼命想跑进丛林,因为那里有很多巢。万里也用力推着兔子的侧面,将它尽可能地推到了平原上。
现在万里的体力出奇的好,当然,大多数犬类都是靠体力取胜的。狼总是尽最大努力监视猎物。当猎物筋疲力尽时,它会猛烈打击,将其击倒,然后迅速咬断其喉咙。
般瑞正是采用了这种方法。
更幸运的是,野兔的一条腿是瘸的,班瑞毫不费力地立刻咬断了它的喉咙。没想到这只兔子还蛮肥的。不但胆大,而且还长得肥壮。班瑞猜测,大概是不小心扭伤了脚,才变成这样。
吃饱饭的伴瑞高兴地舔了舔嘴角的血迹,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终于找到食物了,今天不用着急打猎。嘿,如果我每天都能这么幸运就好了!
班瑞悠闲地走在森林里,等待着寻找下一个猎物的机会。突然,它的耳朵竖了起来,是的,有哗哗的流水声,远处还有一种不寻常的声音,有点像动物的凄厉叫声。
它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声音!
班瑞还年轻,总有那么一点好奇心,尽管他知道自己可能会因此丢掉性命。
它一路嗅着气味,来到了之前被豺狼追赶的河边。
它侧身躲到草丛后面。它时不时地探出头来看看面前的动物。它以前从未见过这种动物。它只有头上长着又黑又长的“头发”,身上还穿着五颜六色的东西……
“呼——”北风呼啸,那“动物”的一些东西从小树上飘了下来,正好覆盖了班瑞的身体。
班瑞快速翻滚,才把那东西甩掉。事实上,这只是一条粉红色的裙子。
班瑞被裙子上的蓝色条纹吸引了,用嘴拉了一下。哦,这不是条纹,而是飘带。不过,班瑞还不知道那是什么!
“动物”转过身来,似乎发现裙子不见了。他站起身来,环顾四周,拿起它,走到了班瑞躲藏的草地上!
“啊,我在裙子里发现了你。” “动物”掀起裙子,无意中发现了裙子下面的班瑞。 “好可爱的小狗,等等!你把蓝色丝带系在我裙子上了吗?”撕裂了?”
班瑞大叫一声,向后退了几步。
“小家伙,别害怕,我是个好人,不会伤害你的。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我就原谅你裙子的事情了。”之后,“动物”把它捡了起来,放进了篮子里。
班瑞心中再次有了“人类”的概念,但却让他对“人类”产生了怀疑。眼前的小女孩是多么天真无邪啊。人类到底是善还是恶?
班瑞记得,四个月前,他的小狼家族就因为人类而被毁灭了。人性的善恶确实很难理解。或许是善,或许是恶。班瑞摇了摇头,禁止自己胡思乱想。他不太喜欢麻烦,但却无法停止对人类的猜测。
就在这时,眼前的少女亲手将它抬进了竹篮之中。它本可以反抗,跳出篮子,咬回去,但它没有这么做,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重获家园一样,伴瑞感受到了她对他深深的爱……
是的,班瑞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和爱情。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只狼爱他,甚至这个世界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他。他立刻就是草原上的一头孤狼,一头孤独的幼狼!
它再次感受到被爱,回到爱的怀抱。
为什么不痴情呢?
它静静地躺在竹篮里,身体被小女孩的裙子遮盖着,神情冷漠。
爱情的感觉真好!
“爸爸,我回来了。”
“喂,你这小子,回来这么晚了,玩什么玩儿啊?”一名大胡子男子笑着问道。
“不,爸爸,你看,我捡到了一只很乖的小狗!”她掀开厚厚的衣服,露出了班瑞的头。
“这……这显然不是……”叔叔犹豫着,生怕伤了女儿的心。 “好好照顾她,她以后会成为一只优秀的猎犬。”
“嗯嗯!”
她说着就跑开了,去父亲的储藏室“偷”了一张厚纸板放在小院子里:“对不起,小狗,我能为你做的就是这些了。你好,我叫鑫”妮,江欣妮,你看你身上的斑点,就叫你点点吧!不行,点点太普通了,就叫你……斑瑞吧!”
“哎哟”伴瑞不禁有些惊讶。当他还是野狼的时候,他的名字叫伴瑞,当他是辛妮误以为的“狗”时,他也叫伴瑞。
在辛妮的引导下,它乖乖地走进了盒子里。这里确实比潮湿阴暗的山洞要温暖得多。很快,心妮就端来了一锅肉末:“班瑞,我真的对不起你,这个只是我从爸爸那里偷来的。”
班瑞仔细地吸了吸鼻子。他不敢贪吃,白吃自己得到的食物。他曾经亲眼目睹过一只豺狼被毒死,他知道毒药的味道。
不过,这盘肉末并没有毒味,说明眼前这个微笑着的单马尾女孩是善良的。
它低下头,开始自己吃东西。
晚上,院子里格外冷清,但班瑞已经习惯了寒冷的生活。
它躺在纸箱里,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纸箱很软很舒服,但是为什么有点骨感呢?
它站起身来,走出纸箱,望向远处的斯米恩森林。这是一头真正的狼,一头纯粹的狼,那是它自己的向往!
它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向着森林奔去……
进入森林后,班瑞突然变得贪婪起来。它踮起脚尖躲在灌木丛后面,准备在明亮的月光下攻击正在睡觉的麂。
它环顾四周,发现附近并没有其他麂子。这只半大黄麂必须独自一人,没有任何外界帮助。至于为什么它独自睡在灌木丛旁边,这很容易解释。也许它的亲人去世了,或者它未经许可就离开了队伍。不过,作为一名猎人,班瑞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件事。
它扑了上去,“咔嚓!”一声断喉咙的声音响起,黄麂“安详”地死去了。啊,这是新鲜血液的味道。黄麂现在被杀了吃。味道确实不错!
班瑞还舔着地上的血迹,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灌木丛,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山洞,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当公鸡啼鸣时,黎明的第一缕曙光又从卡鲁尔山脊升起,班瑞从睡梦中醒来,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等等,我好像忘记了什么?班瑞心中浮现出一个疑问。
是的,应该回到姜欣妮的身边!
伴蕊立即朝她的院子冲去,却突然停了下来。两道声音同时在他的脑海中响起,分别来自一头黑狼和一头白狼。
——你是狼,不是家狗!狗身后菊花般的尾巴,被人的温暖所温暖!狗是人类的奴隶,是谦卑的象征。他们终日被束缚,没有自由!
——不,人类也有善恶之分。蒋欣妮是一个善良的女孩,不应该和那些恶人站在一起!
——你仔细想想,你妈妈双薇是被人类害的。如果你真的孝顺,就应该为母亲报仇,或者躲得远远的!
—— 不,不,只有贪婪和野蛮的猎人才会这么做。蒋欣妮给了你无私的爱,你不能亏待她!
班瑞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犹豫了一下,抬起又收回了前爪。
是的,人类确实做了很多不仁慈的事情,让动物愤怒的事情。它不应该无条件、无理由地信任他们,但是……但江欣妮也无条件、无理由地爱着它,这就弥补了。它一生中最缺少的爱。
最终它还是选择了白狼的想法。现在,在爱的一边,它挣脱了束缚,跑向她的小砖房,真诚地希望它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伴瑞静静地躺在纸箱里。温暖的晨光使盒子变得温暖。当时正值盛夏,天气很热,它就伸出舌头来散热。
一个小时过去了,又过去了半个小时……班瑞热得快要崩溃了。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对不起,我来晚了。”江欣妮喘息着。很明显,她已经气喘吁吁了。
江心妮盘腿靠着它坐下来,轻轻地将它的头移到自己的腿上:“我爸说今天允许我带你去散步,对了,我不会像别人一样被皮带拴着。让你感觉不舒服。”
班瑞轻哼一声,表示同意。其实它并不理解姜欣妮的话,它只是接受了纯粹的“爱”。
四个患有抑郁症的女孩
班瑞万万没想到,蒋西妮竟然患上了抑郁症!
下午,天空突然由晴转为阴。姜欣妮拍了拍班睿的被子,班睿自觉地陪她出去散步。
走在路上,班瑞只听到一旁的人议论道:
“看,她是经营狗场的人的女儿。”
“小女孩有一个很好的父母,可惜她患有某种抑郁症。”
“嘿嘿,你看,她身后的小狼,和她爸爸说的一模一样。”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班瑞。
“完了完了,这头狼不能再养了,等它长大了,会害我们的茶花鸡的!”
“杀了它,如果我们用斧头砍倒它,它肯定会死。以后不但能消除隐患,还能吃到美味的狼肉大餐。”
“还有,你看这狼的皮毛,真漂亮,剥了的话,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一行人议论纷纷。
班瑞朵希望姜欣妮能够反驳他们,说“妄想”,那就太荣幸了!
但蒋欣妮依然头也不回地向前走,低着头,脸色有些阴沉。
一旁的一个大汉突然慌忙跑回家,拿了一把猎枪。此时,姜西妮和伴瑞已经走远了,他却依然带着众人追去。
“哎哟。”班睿耳朵很尖,听到动静后立刻小声喊了一声,拉住了江心妮的衣袖。
“怎么了,班……”江心妮回头,看到一群村民,“你们这是……”
“小丫头,你是不知道的,这是狼,以后肯定会成为村子的祸害。”
听到这话,伴瑞的双眸之中,竟然泛起了蓝光,那双冰冷的眸子。
“不不,不是你们想的这个样子,斑瑞它很乖,不会伤害家畜的。”说罢,江欣妮举起手,拦在了斑瑞前面。 “可它终究还是狼,狼心狗肺一词你可不是没听过啊!”大家发现事没得逞,哄哄地便扫兴而归。 “斑瑞,我这才知道,原来你是狼。不过,也请你不要太在意,村子里的人对狼极其厌恶,凡是看到的狼,一律斩草除根。但,你仍然,你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可爱的小狗狗。” 斑瑞得眼睛再次变为普遍的黄色,冷冷的眼神已经被江欣妮感化,不住地用嘴拱着她。 “是呀,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 沿路返回,只是…… “你知道吗?你女儿在培育一匹狼,是凶残的狼!” “必须除掉它!” “这狼绝对不能留!” “是呀是呀,你看它冰冷的眼睛,实在吓人!留不得。” …… 江欣妮原以为乡亲们已经放弃了,没想到竟找上了她父亲。 “阿强(她父亲的名字)啊,管好你女儿吧,求你了……”一个老妇人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众人围在一起,虚声不断。 “别说了!”江欣妮再也沉不住气儿了,大吼一声。 人们都镇住了,他们从未听到过江欣妮如此大声的叫喊,在他们的印象里,江欣妮就是透明一般的存在,单用一个词来说,就是可有可无。 人群一哄而散,整个村便安静下来,往后几日,也没人敢打扰江欣妮她家了。 “爸……” “不用说了,下,下个星期,我们就到城里去住。” “一定要带上斑瑞!” “对,对,带上斑瑞。”他说完,便偷偷叹了口气。 接着,江欣妮又带着斑瑞出去溜了,那是条小河,是江欣妮和斑瑞相遇的那条河边。 江欣妮好好地用狗尾草逗了斑瑞一会儿,嘴里又嘀咕着:“哎,真不知道你能不能适应城里的生活呢!” “啪!”一颗石子儿落在江欣妮的背上,看上去很重,但她只不过是回过头瞧了瞧,又低下头去了,想必早已习以为常。 “啪!”又一颗石子儿砸向江欣妮,不偏不倚砸在她手肘上,她“哎呦”叫了一声,从远处的草丛中便传来幸灾乐祸的笑声。 “嗷!”斑瑞两只前爪不停在地上抓着,时刻准备冲向那个草丛咬上那些家伙几口。 “嗷嗷!”斑瑞用嘴扯了扯江欣妮的袖口,示意着,可她只是摸了摸斑瑞的额头,笑了笑。 斑瑞已经忍无可忍了,“”叫了两声,像那个草丛冲去…… “啊——狼!野狼咬人了!!!快跑!”三个男生吓了一跳,拔腿就跑。 斑瑞还想继续追,幸亏江欣妮及时冲上去拦住,否则早把他们追得屁滚尿流。 “谢谢你,斑瑞。”江欣妮不知该如何对斑瑞表示感谢。 “嗷!” 江欣妮一携斑瑞回家,就被父亲拦住了。 “小兔崽子还敢回来?”他喜好酗酒,这回,准是又喝醉了。 “爸……” “谁是你爸?”他生气了,抄起一根木棒就打。 江欣妮往后退了一步,一不留神踩到了块石头,“哎呦”一声摔了一跤。 他见江欣妮摔倒,笑得更起劲了,重挥木棒准备继续打。 就在木棒正打在半空中时,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斑瑞一跃而起,从他手中抢走了木棒,“咔嚓”一声咬成两半。 他差点给吓尿了,“噗通”一声坐倒在地上,借助两只手往后挪动着。 “算了,斑瑞,不管怎么说,他可是我爸。” 斑瑞这才收敛了一点,但仍对他龇着牙。 江欣妮和斑瑞这才大大方方地进了屋,斑瑞趴在她的脚边,生怕有一点风吹草动,而它心里一直在思考:很难想象,要是没有它,江欣妮是否连家都回不去。 第二天,他酒醒了,却二话不说,没有一点预兆的把江欣妮和斑瑞拉上了车,路上也是一言不发。江欣妮实在受不了这难得的寂静,问道:“爸,为什么那么早就带我们去城里了?” “女儿啊,一呢,爸爸狗场有一些幼犬需要卖出,否则长大后就没人要喽!” “那……二呢?” “二嘛,斑瑞闯祸咯,他把一个男孩的手臂给咬伤了。” “不可能啊,斑瑞连一根毫毛都没碰到啊!” “可已经验出是轻伤了呀!” 江欣妮虽然患有抑郁症,可脑子聪明得很,她马上想到:定是他们强迫自家狗在手臂上咬一口,才将此嫁祸于她和斑瑞,赤裸裸的报复嘛! 可她不敢说出口,实在是怕父亲又怪罪她狡辩。无可奈何,又得重新咽下肚去,那味儿真不好受,就如同夹生饭一般。 到城里了。 “斑瑞,你可要乖乖的哦,城里是不允许你这种动物闲逛的。” “嗷!” “谢了。”江欣妮从医院出来,手里拿着一盒子药。 “回家吧,斑瑞。” 江欣妮吧斑瑞带到了自己在城里的另一个家,是一楼的平房,有个小花园,远比不上斯密恩大森林宽广,斑瑞没办法,也只能将就着了。 五 笨狗瑞克 斑瑞惊奇地发现,在隔壁院子里,常住着一只狗,是一只名为“瑞克”的雪瑞纳。 令它惊奇的不是名字里共有的“瑞”字,而是瑞克那惊人的温顺。 按照斑瑞小时候的经历来看,狗是凶狠的,不过聪明的斑瑞打心里也觉得小小的狗狗也与凶恶搭不上关系。关于《巅峰狼族传奇:斑瑞传——原创小说力作》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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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终于等到你看我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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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充满悬念和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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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狼王的设定,一定很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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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瑞这个名字很有特色,不知道寓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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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里会有精彩的打斗场面和剧情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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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原创的故事总是特别吸引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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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好好支持作者的研究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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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看到狼王斑瑞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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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有其他神秘的角色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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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题给我一种很酷的感觉,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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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动物题材的小说,希望能让人感受到自然的神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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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定很用心在写这部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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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很多故事细节等待我们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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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狼王斑瑞如何带领狼群生存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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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作者能给我们带来一个值得回味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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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说里会有一些温暖人心的情节,毕竟狼的形象也充满着力量和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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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这种原创故事带来的新鲜感和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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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题听起来很有故事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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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会不会有关于爱情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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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这部小说能够被更多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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