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用食物来给身边的人取名。
我男朋友叫蛋仔,因为他真的太喜欢吃鸡蛋了,任何食物,只要加上一个单面煎的溏心蛋,他都能吃得无比满足。第一次约会是在一个网红餐厅,造作的霓虹灯,聒噪的抖音口水歌,所有人都在拍照,没一个人在认真吃饭,只留我一个人面对这些灾难般的食物。
而坐我对面的这个小伙子呢,全程低头嗦着一碗泡面,我放下筷子,问他:“好吃吗?”“还可以。”他腾不出嘴巴。“哪里好吃?”“蛋,蛋还可以。”他抬头,一本正经地问我:“你要不要来一口?”
我一直觉得这个人对食物的品位奇差,跟我的食性又相去甚远。至于为什么后来会谈恋爱呢,我也不知道。前几天,我们打车的时候,路过慈云寺那家必胜客。我对他说:“你还记得我们刚认识那会儿来这家店吃过饭吗?”他摇头。“我都记得我们坐在哪个位置,点了什么菜,甚至记得那天的聊天内容是什么,你那天丢了硬盘,很着急,我帮你一起想办法,我们还给滴滴司机打了电话……”他继续摇头。“我们那天吃了很多东西,点了两个比萨,你还吃了蛋包饭……”“噢噢噢,我想起来了,那天我吃了鎏金闪耀咖喱牛肉蛋包饭。”我瞬间窒息,明明记性这么差的一个人,竟然能脱口而出如此复杂的菜名。果然,和蛋有关的,都能深深烙印在腦海里。
到底为什么恋爱呢?我想,大概是因为一起吃了很多顿饭吧,大概是因为还想继续一起吃很多顿饭吧。
闺密“酥酥”的名字也是我给她取的。酥酥给我送过很多东西,都是她自己做的,什么桃酥,油香油香的,轻轻咬一口,就簌啦簌啦掉下好多渣,还混着芝麻的清甜,真的爱不释手。还有雪花酥,我第一次吃就被惊到了,怎么会有这么稀奇的食物呀?既像牛轧糖又像拿破仑,层层叠叠,奶香溢口,名字也好听,和它的味道很相配。
“酥酥”,因为她喜欢做酥酥脆脆的甜品,所有才叫了这个名字。前几日,酥酥做了一大盒费南雪,打车从海淀到朝阳,穿越大半个北京城,冒着寒风送到我家,她自己说,一路上把吃的揣在怀里,就像抱着一个孩子。等到我家的时候,东西还是温热的。这样的事情,除了酥酥,应该没有人会这样对我做了。酥酥啊酥酥,你喜欢这个名字吗?我很喜欢,因为它听上去就像是春天的心。刚刚解冻,带着热气,又无比轻盈。
爸妈不在北京,对我而言,现在身边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就是爱情和友情。原本,我只是想写写爱,但不知道为什么,又不知不觉地写了一堆吃的,大概对我这种爱吃的人来说,胃和心是连在一起的吧,食物和情感,大概永远都分不开了吧?
在遥远的未来,或许我会和蛋仔分手,但每当我看到鸡蛋的时候,一定会想起他来。或许,以后我和酥酥也会有各自的生活,会不在一个城市,但我每次吃甜品的时候,就一定会想起来,我的生命中有过这么一个如此甜蜜的女孩。
很多东西你忘了,但食物却会一直帮你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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