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周格要和我们一起去丽江,我们都非常不情愿。上一次和她出行的经历,还让我们心有余悸:已经再三通知了所有人,一定要穿运动鞋——因为是爬山,但在山下的集合地点,我们还是惊异地发现,她穿了一双昂贵的半高跟鞋!后来发生的事可以预见,她扭断了鞋跟,崴了脚,六个男士或背或扶,将她弄下了山。但她一再向我们保证,这次再不会发生那种事,她于是成了我们八人旅行团的一员。
我们住在一起,却分头行动,所以,直到第三天晚上,才再次聚拢。结果,一进客栈,就看到所有人全都在周格的屋子里听她说话。她讲得眉飞色舞,一下把双手叠在胸前,一下单手扶在额头上,原来,她有奇遇。
头天深夜,她在镇子的小广场上游荡,看到了一个相貌异常英俊的男孩子。那男孩子穿着打扮都很整洁,却躲在广场的角落里,铺了一块纸板坐着,一直瑟瑟发抖。她立刻上去搭话,要在我们城市里,她绝对不敢,但那是空气氤氲的丽江。她于是知道了这个男孩子的来历,东北人,20岁,家在农村,这是第一次出远门,到昆明来学厨子。结果,一下火车,打电话报平安的瞬间,行李不翼而飞,证件钱财全在里面。凭着身上剩下的一点钱,他到丽江来找老乡,却没找到。钱全部花光,到那天晚上,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也没和家人联系。
周格十二万分地肯定,他不是骗子。于是坐在广场上,和这个男孩子聊到了凌晨一点,吹风,看星星。她走的时候,还回头望了一眼,那男孩子躺倒在纸板上,准备睡了,“像一只小狗”。今天,她又去了,那男孩子还在,她又是和他聊到深夜才回来。她反复强调,那个男孩“可英俊了”、“睫毛特长”、“人特聪明”。文艺女青年的终极梦想,大概是和水手、卡车司机、流浪汉发生凄美的相遇,当然,这流浪汉务必要帅。如今,给她遇到了一个,她怎能不激动?
然而我们都想到一个问题:“你没请他吃点东西么?”“那样会伤害他的自尊的,再说了,他说他不饿。而且我后来请他吃了冰淇淋。”
自尊!冰淇淋!我们简直被吓傻了,眼前闪过一个画面:周格和流浪汉坐在丽江的星空下,她快乐地荡着双腿,而旁边是饿得奄奄一息的小流浪汉,勉力地在接受她浪漫的却也残酷的慰问。
第二天,我们的朋友丁丁按照她说的地方找到小流浪汉,请他吃了饭,给了他路费。当然,那是后话了。回到我们的城市,我们知道周格一定会写博客讲这件事,于是天天去看。后来,她终于写了,标题借用了杜拉斯,叫《长别离》——那篇小说讲的就是一个女人和流浪汉的事。在博文的末尾,周格这样写:“她知道他们再也,再也不会相见,一种活在尘世间,却生死相隔的感觉突然袭来。那是在丽江的第五天。”
但后面的留言里,有人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那么,你请他吃饭了吗?”我们没法不爆笑。是的,吃饭是头等大事。即便是在一个与流浪汉有关的凄美故事里,在别离之前,女主人公也最好先请他吃个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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