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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孝道 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之丧,期已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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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吃夫米,给夫穿锦,怎能与女儿和睦呢?”

曰:安!

“如果你的女儿平安,那就这么做吧!如果你的丈夫和你的儿子正在服丧,他就不会满足于食物,如果他听到音乐,他就会不高兴,如果他生活在不安定的地方,那他就不会做什么了。现在如果你女儿平安的话,那他就做什么了!”

当我被杀时,先生说:“我不仁慈!我的儿子出生了三年,然后他就逃离了父母的怀抱。我的丈夫被哀悼了三年,全世界都在哀悼。我也爱我父母三年了!”

论语

这就是《论语·阳火篇》中关于请孝的著名段落。 再我认为为已故的父母哀悼三年太长了。 君子三年守孝,不施礼,不奏乐。 礼因此而废,乐也因此而失。 最终礼崩,乐崩。 他相信,一年之内,旧粮已吃完,新粮已收; 生火的燧石也经历了春夏秋冬的循环,所以孝的期限应该定为一年。

孔子当然不会同意载我的反叛言论。 他问载我:“你父母死后不到三年,你吃的是细白米,穿的是漂亮的花丝,你的良心会不安吗?” ”

载我自信地说:“我安心了。”

孔子按捺不住内心的不满,脱口而出:“心安就行!君子遵守孝道,吃美食不觉得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听音乐不觉得不舒服。”住在家里他们不会做的,既然你放心了,就做吧!”

载我闻言,便走了出去。 孔子继续对其他弟子说:“载,我不是一个仁义之人!孩子出生后需要三年才能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三年孝顺父母是所有孩子的事情。”难道我没有得到父母三年的关心和爱护吗?

孔子对载我的言论非常失望。 他觉得载我不是一个仁义之人。 因为感恩是人的天性。 父母养育我们这么多年,他们的恩情难以言表。 在孔子看来,父母去世后,子女为父母守孝三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针对我的言论是叛逆的。

诗经

早在孔子之前,《诗经·辽》就有这样的诗:“父生我,母俯抚我,畜我,养我,养我。”还我,出入我腹,报应我之德。” 总的意思是:“父母生我时抱着我,抚育我,喂养我,教育我,让我成长。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我,不曾离开过我,在我出门时拥抱着我。”我要报答我的父母,他们的恩情浩瀚如天。” 这可以说是非常形象地描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不妥协的养育之情,他们的付出似乎从不求任何回报。

作为儿女,我们当然要理解父母养育我们的艰辛和不易,更要报答父母的恩情,孝敬父母。 但什么才是真正孝敬父母呢? 其实,《论语》中已经给出了答案。 《论语·卫政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谓能养人,至于狗、马,皆可养。”如果他们不尊重人,为什么要与众不同呢?”

子游向孔子请教关于孝道的建议。 孔子回答说:“今天所谓的孝,只是能养活父母而已。我们养狗、养马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对父母没有孝心,那和养活父母有什么区别呢?”还养狗、养马?” 可见,孝不仅是对父母的物质回报,更重要的是精神回报。 要想孝敬父母,首先要尊敬他们。 没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就没有孝心可言。 孝为先行善,不论心或行。 只有从心底尊敬父母,我们的行为自然就会依赖他们。

《论语·唯正篇》继续这样一段话:子夏问孝道,孔子说:“性难看,有事时,弟子尽其职责;有事时,弟子尽其职责;酒食,君子食之,何以为孝乎?”

子夏向孔子请教关于孝道的建议。 孔子回答说:“在父母面前保持愉快的样子是很难的,父母有事,子女替他们做,子女有美酒佳肴,让父母先吃,这算孝吗? ” 还是在这里强调孩子对父母的态度。 为父母做事,让父母先吃饭,这是孝顺的表现吗? 当然! 但这并不是孝的核心。 孝道的核心是尊重,就是以愉快的态度对待父母。

孔子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孩子会给父母提供充足的生活费用,但他们对父母的生活状况和心理需求一无所知。 他们可能每年都回不了家一次,回家后也不一定能和父母长话短说。 他们相信,只要物质条件满足,父母就会过上好日子。 至于与父母的情感交流,则可以忽略不计,几乎不存在。 更有什者,他们对父母大喊大叫,到处骂父母,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对父母大喊大叫,把父母当作发泄愤怒的工具。 这样的人怎么能在父母面前始终保持着讨人喜欢的样子呢?

让我们回到“哀悼三年”这个问题。 孔子在他的时代坚持“三年丧”当然有他的理由。 载我的观点其实也不无道理。 尤其是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孔子之后的“三年丧”已经越来越流于形式,背离了它的初衷。 在当今飞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人会为父母守丧三年,但我们必须正视孔子“三年丧”背后的价值取向。

孔子认为,孝是对父母发自内心的尊敬,是对父母养育子女之恩的回报。 父母养育了我们三年,我们才得以逃离父母的怀抱。 虽然我们今天没有“三年丧”这个词,但在父母生前多花点时间陪伴他们应该是我们能做的。 没事的时候经常回家,和父母聊聊,关心一下父母的生活状况和心理需求。 这难道不是又一个更有价值的奖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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