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生活中一定听到、看到过某种场面,一个人怒斥另一个他认为不配做“人”的人说:你这个畜生!如果指责、被指责的双方都是文化人,那么,则可能换成这样的表述:衣冠禽兽。这四个字通常是从齿缝里一字一顿地挤出来的,并辅以鄙视的目光和鄙夷的表情。
由此可见,人是种高尚的物种,只有其中的败类才会被归入“禽兽”。“禽兽”之流便无疑应该遭鞭挞、遭唾弃,并被绑于耻辱架上的。
但,果真如此吗?
1968年,哈米提教授把新疆伊犁昭苏种马场两匹公马驹转到巩留县牛场马队,5年后才把它们带回来。这年夏天,他牵出其中一匹公马准备和种马场的一匹母马进行交配。公马见到母马时原本非常兴奋,但接下来的情形却让哈米提纳闷:公马闻了闻母马身上的气味后竟然拒绝交配。后来查阅了两匹马的资料,才发现:这两匹马是母子关系。此后,他多次做过类似试验并走访牧民,结果都相同。
但在新疆的某个牧场,人类却上演了一场丑剧:有一种神奇的马面临绝种,人们在找不到种马配种的情况下,便把母马生的子马拉来。因子马坚决不从,他们竟想出办法:把子马和母马的眼睛蒙上来让他们交配。配种行动终于完成了,就在他们庆幸大功告成时,子马从母马的嘶鸣声中认出了母马,它扬首悲鸣数声,然后狂奔而去,没有任何犹豫地跳崖自尽了。
在利益面前,人和马,究竟谁更高贵?
当上流社会的夫人们穿着价格绝对不菲的貂皮大衣时,可知猎手是如何猎貂的吗?
貂生活在寒冷的地方,而且生性机敏,非常不易被捕获。但貂错就错在它有颗极其仁慈的心,每见有人僵卧雪地,它便忍不住跑过去,用自己温暖的身子去暖那即将冻死的人,希望将他救活。于是,猎貂的人就专挑寒冷下雪的天气,跑到有貂出没的野外,卧于雪中装出快冻死的样子。当貂挺身相救时,趁机将它捉住,然后剥下貂皮图利。
如此恩将仇报之举,比之“农夫与蛇”的故事如何?只是在这里,人类成了毒蛇。
我非常喜欢看《国家地理杂志》,亲眼看到这样的场面:在非洲大地上,吃饱了的狮子漫不经心地散步,对不远处的行人熟视无睹。的确,它们吃人,但只有在饥饿或者感觉受到威胁时,除此之外,它们决不会因为别的欲望而伤害人类。
还看到一头野生豹子和相熟的动物学家嬉戏的镜头:为怕自己的利爪伤了对方,那只豹子竟然懂得蜷起爪子于掌心,放轻动作往对方的身上扑……
而自视高等动物的人类呢,有哪些罪恶行为是因为温饱而不是出于贪欲?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宁愿委屈自己也不去伤害自己的友人?
假想,如果兽类能够像人类一样地使用语言和文字,它们一定会将人类列为世界上第一大害虫:是人类在制造战争、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播种罪恶,而且,看看他们是怎么对待别的生物的吧:他们几乎捕杀各种兽类,食其肉、寝其皮、抽其筋、拔其齿、敲其髓,使他们万劫不复仍意有不足,更煎之、烙之、碎尸万段,再下锅蒸之、煮之。而当人类捕兽不杀时,则把它们关在牢笼里,供我们观赏、戏谑,并美其名曰:保护动物。
这样的人类,有什么资格去贬低禽兽?
可惜禽兽无法用人类的法律来保护它们的尊严和权力,不然,在文中开始的一幕里,我们一定能够听到它们的痛喝:不许污辱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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