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荣可可特喜欢让我陪她去王府井逛街购物,她理直气壮地说是让我由“天天向上”的素女族,跃升为“天天向尚”的熟女族,其实,她那颗阴暗的小花心里,卖的是什么药,我不用猜,也知道。不过是又看上了某个咖啡馆的男老板,或者某专卖店的小帅哥,但又怕自己被人Pass掉,所以找来我这样一个离时尚距离遥远的素女,做绿叶衬托一下,以便可以尽显她摇曳风情。
那日她又犯了花痴,将我从图书馆拖出来,又逼我换上隐形眼镜,借我一件灰白格子的棉布裙,一条素雅的烟灰色围巾,这才拉我到镜子前,站定了,满意说道:嗯,这才叫两朵完美搭配的姊妹花。
我看着镜子里素白的自己,和旁边小妖女一般妩媚妖娆的荣可可,忍不住就飞她一个鱼丸,讽刺道:还不是又给你去当什么安静的小点缀,看你跟某男眉来眼去。
荣可可回敬我一个娇羞的笑:哎呀呀,好姐姐,好歹给人家留点面子行不行,说不定,我钓的这条鱼,最后被你吃了也不一定呢。
我当然对此不抱任何的希望。除了上设计课时,我可以灵感四溢,神思飞扬,基本上,上天不会再给我任何出彩或者登台的机会。就像我所学的专业,广告设计,我注定都是那个躲在光芒四射的模特背后,戴一副黑框眼镜,舞图弄画的人。
所以当我坐在荣可可新近认识的又一咖啡男,明朗的身边时,我因为一个广告的设计方案,而显得心不在焉。不是明朗不够吸引人,事实上,恰恰是因为他过于魅力迷人,所以才让我不想去看他与荣可可暧昧的飞言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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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朗是附近一IT公司的部门经理,硕士,出国镀过金,家教良好,薪水丰厚,为人热情但不过于热络,无不良嗜好,是女士择偶的最佳人选。
这,当然是对于咖啡馆“钓鱼”娴熟至极的荣可可的调查结果。我坐在窗前,将头扭向窗外去,看落地窗前的大街上,人群无声无息地水一样流淌。
然后我的灵感,便忽然而至,迅速地抓过一张餐巾纸,又用荣可可玫红色的唇膏,简洁地将一双女生跑鞋的设计图案,勾勒其上。
神清气爽地喝下一口咖啡的时候,从杯壁上方小小的罅隙里,我突然间看到,对面的明朗,正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
这一个温柔的视线,瞬间让我如遭电击。从未有过恋爱且几乎快变成一个修女的我,在一个异性长达数十秒的注视下,终于方寸大乱,将一杯咖啡,打翻在地,不仅将荣可可下了狠心,才舍得让我穿来作为陪衬的裙子弄脏了,而且,竟是连明朗棕色的皮鞋也给溅湿了。
那双鞋子,我不经意地瞥见了牌子,是一款价值不菲的法国款式的皮鞋。
我的脸,烫得可以烤七层熟的牛排。我慌忙地将那张涂满唇膏的餐巾纸抓过来,低下身去,想要给明朗擦鞋。
却是被明朗拦住了。他的手,握在我拿了餐巾纸的右手上,微微笑道,可不敢用它来擦,你知道你刚才的设计方案,假若投入商业运营,我这双鞋子,是绝对不配用其来擦的。
我惊讶地抬头去看明朗,并在他温和儒雅的微笑里,突然间意识到,自己那双手,还在明朗的掌心里。
我看看旁边脸色明显晦暗的荣可可,再一次慌了神,倏地将手从明朗温热的掌心里抽了出来。
C
荣可可一语成谶,明朗这条被她钓到的鱼,竟是真的开始朝我游过来。
只是,即便不怕荣可可杀人似的凶恶视线,从不“向尚”的我,又怎敢主动地上前去迎?荣可可会笑话我吧,她那两排洁白锋利的牙齿,开合间,就能将我因为“向上”而硕果仅存的一点自信,瞬间碾为齑粉。而IT精英明朗呢,或许看上的,不过是我那天的创意,而不是素面朝天的校园“剩女”吧。
那么,我将那个创意,廉价卖给他好了,随便他高价给哪家公司,反正,于我,那不过是一次任性而为的练笔罢了。能够让荣可可开怀,用她的话说,是黎落落我向来的责任与义务呢。
我很快地背着荣可可,和明朗见了面。是在上次见面的咖啡馆里,我隔着明亮的窗户,朝明朗走过去的时候,忽然地有些晕眩,似乎,那靠窗坐着看过来的,不是明朗,而是冬日一缕最温情的阳光。
明朗果然毫不客气地接受了我的广告创意,答应给我卖一个好的价钱,但我却急急地否定,说,我不需要钱,我只是,希望,希望你以后还能和荣可可继续交往。
明朗笑:如果你愿意我会的,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不是吗?
我的心里,如果有一排牙齿,一定会酸掉的。我突然地很恨这个迷死女人却一脸无辜的明朗!
我转身要走,却被明朗一把拉住:我话还没说完呢,如果你不愿意,我绝不会再与她见面,只是,作为代价,你要来替她陪我喝咖啡,好么?
我的脸,在冬日的午后,是一座着了火的老房子,那熊熊燃烧的火焰,拦都拦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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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次又一次地背着荣可可,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咖啡馆里,与明朗约会的时候,心里的惶恐,其实并没有因为这样不被察觉的“背叛”,而少丝毫。我甚至开始刻意地讨好荣可可,为她买喜欢的麦当劳的炸薯条,或者雅诗兰黛的化妆品。
荣可可并不拒绝我这样的贿赂,她似乎并不知道我的所谓的去泡图书馆,只是与明朗约会而已。她似乎把明朗给忘记了,又开始寻找新的美男子。想着荣可可的身边,并不乏单身的男士追求,不像我,读这么多年书,连场恋爱都没有,也便在心里,觉得少一些歉疚,想,就算,就算是荣可可让给我的吧。
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临的时候,我请明朗来学校参加舞会。这是我第一次带男士参加公众的聚会,于我,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同时邀请的,还有荣可可,我想用这样的机会,来向明朗表明我的爱,同时,也向荣可可,我潜在的情敌,澄明我与明朗隐在幕后的爱情。
我记得我穿了一条玫瑰红的棉布裙,一双银灰色的长筒靴,在雪后皎洁的月光下,瑟缩又无限火热地,朝舞场走去。想像中,我似乎已经看到风度翩翩的明朗,站在舞场的门口,儒雅地朝我伸出手来,说一声“请”,便在一片女生的尖叫声里,带我悠然滑入舞池。而荣可可,嫉妒之下,想必也不会过于动怒,以致在她自己的舞伴面前,失了风度吧。
就在我离舞场还有几米的距离时,我终于在一群耐心等待女孩子的男士们中间,看到了我的明朗,他抱着一束玫瑰,略略尴尬地朝我看过来。而他的旁边,却是巧笑倩兮的荣可可。
荣可可的胳膊,像一块甩不掉的橡皮糖,结实地、牢固地,粘在明朗的臂弯里。
我的笑,一下子僵硬住了。
E
我用3年来去图书馆抢占位置的冲刺速度,及时地甩掉了追过来的明朗,和追着明朗的荣可可。我躲在图书馆顶层狭小的洗手间里,关了手机,等着那震天的舞曲,在雪夜里消失掉。
我听见楼下有荣可可与明朗的声音,高一声低一声地,喊着我的名字。若是换作平时,我会开玩笑,说荣可可的喊叫声,是鬼哭狼嚎;可是此刻,我却是躲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连呼吸,都不想有。
荣可可当晚没有去宿舍找我,想着她或许正与明朗甜言蜜语,将我的绝望与忧伤,抛到九霄云外去,我的泪水,便再一次湿了枕巾。我多么想将荣可可绑架了来,问一问她,为何要这样自私,明明是明朗已经与我相爱,她偏要横刀夺爱,就算她打遍天下无敌手,那又怎么样,总不能,所有我喜欢的,她都要抢了去。而明朗呢,定力原来如此之差,不过是一束玫瑰,便让他,失了判断力。
荣可可那一天浓妆艳抹地,从我门前经过,每一次,还都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朝我挤眉弄眼道:嘿,黎落落,我约会去啦,晚上见哦。
我总是白她一眼,便气呼呼地将头扭过去,不看她的容光焕发。我想我一定恨死了荣可可,否则,不会懒到连招呼也不打一声。
而明朗,则似乎销声匿迹了。
圣诞节后的第三天,是我的生日,早晨一开手机,便接到一条短信,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说,中午11点“小城故事”见,如果不来,你或许会失去一辈子的幸福哦。
读着这条略略“恶毒”的威胁短信,我还是从镜子里,瞅了自己一眼,看到头发蓬乱面容苍白的自己,我吓得几乎跳起来。
我想我要多出去晒晒太阳了。尽管,冬日的阳光,因为没有明朗的相陪,有些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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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脸狐疑地赶到“小城故事”时,我一眼便在靠窗的位置上,看到正谈笑风生的荣可可,还有十几天不见,瘦了许多的明朗。
我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过去。是荣可可眼尖,一把将我拉过去,又强行按在明朗的旁边。
我低着头,像一个羞涩的小学生,不敢歪头去看明朗的脸。我也不敢抬头看荣可可,因为,我的手,正被明朗在暗处,握得生疼。
我觉得那一刻的自己,像一只在沙滩上,翻了身的小龟,左摇右晃,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角度,可以舒适地爬回我习惯的寂寞的大海里去。
明朗捏一下我的掌心,说,小寿星,是不是,要说一句什么,给你的女友荣可可,还有,你的男友——明朗帅哥?
荣可可飞过一个鬼脸来:你可知道,为了帮你做一件毕业前的大事,明朗这十几天,可是跑断了腿,连自己的工作,都耽误了呢。
而明朗,则在荣可可面前,毫不掩饰地揉揉我的碎发,笑道:你可知道,为了帮你做一件人生的大事,荣可可这十几天,可是累断了鞋跟,连自己的爱情,都丢掉了呢。
然后我便看见荣可可将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我的眼睛,倏地点亮了一盏灯,我看到里面,竟是摆着一双我所设计的女式跑鞋!跑鞋里,还有一双卡哇伊的鞋垫,上面写着:有了你,我一定可以追得上我的爱情。
这当然是明朗的杰作,他帮我把一个不经意的草图,变成梦想,有了它,我可以顺利地跑到毕业,与我的爱情,并肩齐行。
而荣可可帮我做的人生的大事呢,当然是故意“勾引”明朗,以此来判断,明朗是否值得我,用终生托付。
只是,这背后的绝妙故事,皆被我的小心眼,给错过了。所以才成了今日吹灭23岁蜡烛前,惨被罚酒两大杯的傻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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