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从小或多或少都被灌输了一种“完美模式”。
考上名校,继续考上名校或者是考上公务员,然后就齐家治国平天下,分分钟上下几千万。名校又名校的年轻人发现,回国以后还是要一样从零开始找工作。
但是反观那些善于吃喝玩乐的人,你后桌上蹿下跳插科打诨的阿强,成了段子手,当上了月入50万元的广告狗。隔壁班的学渣改名叫Marinda,成了时尚博主,全球各地看秀买鞋飞啊飞。
世界那么大,我想看一看。哎,你倒是去啊,掏钱买机票啊,去非洲去南极去看海沟和峡谷啊,为啥要在寝室披头散发转发一条微博,说同意!
所以没钱,时间也不自由,就不要谈诗和远方。
我当年学了一个没用的专业,学霸优越感毁灭,每天窝在宿舍上网,当时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突然会觉得自己之前获得过的所有的自信都是假的,算是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到loser的感觉,不想见任何人,觉得世界对你充满了敌意,掩饰自己所有的真实想法。一度有非常非常严重的抑郁症,晚上睡不着觉。
第一个转机来自于社交网络,我在社交网络上熟识了互联网的各类亚文化,“创作适合互联网传播的病毒内容”,成为自己新的技能筹码。
其次,我能通过社交网络,认识那些和校园里不一样的人,认识志同道合的网友,和懂得欣赏我那些不受传统老师认可的特征的人。
大二那年,好友递给我一份辩论赛脚本,我怀着一种暴力破解的怨气,拆解了整个台本冠冕堂皇的逻辑,却在表演中整个炸场了获得满堂喝彩。下一场比赛,作为评委的张绍刚老师对其中一隊说,如果刚才那个女生在,你们一定会赢。这基本上是第一次受到大学老师的肯定。我当时觉得,这个类型的审美和语言方式,在未来也许会成为一种潮流。
为什么我大肆强调社交?在一个规则没有被建立好的时代,这些活生生的人,就是仅存的有效教科书。
大一以后我几乎就很少在课堂上出现。那一年我19岁,传说中的移动互联网元年。我觉得我不蠢,我敏感得很、深刻得很、机灵得很。但如果拿刀逼着让我说到底会做什么,又说不出来。有人跟我说,尝试一点跟你人生相反的事情,比如学计算机。
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榜样。我不知道世界什么样,新闻上说谁最牛,我就去认识谁。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只要有社交网络,世界上就没有我无法认识的人。然后我找到了这个人。我的个人展示要足够special,不能跪舔。我还要对他有价值。
我逐渐认识了很多人,知道了互联网发展的来龙去脉,见证了很多公司产品崛起的细枝末节。我去学怎么做一个产品经理,我无时无刻不在分析他人的需求,变着法子把自己变成他们需要的人,不断输出闪光的idea去交换行业经验。
这个时代的好种子,都能直接认识大牛,进入对的轨道,迅速开出花来。在这个世界,我体会到新鲜、年轻、性格、思想、才华都会受到尊重,没有按资排辈,没有矮人半截。
方励老师说过一句话:任性了才能有钱。
这个世界非常公平。
掉头做自己,也许才能遇到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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