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热爱散步的人生,信任散步的产物”——“好的灵感、音符、情愫,就像蚂蚱藏在你的途中,会突然于草丛中跃出”,真美。然而事实是,脚步在消失,闲情在消失,美妙在消失,城市缺了诗意的空间,我们少了诗意的灵魂——伟大的城池,诗意的生活方式,但愿我们能够遥望到。(豌豆)
那些街上的晨跑者,那些蹦蹦跳跳上学的孩子,哪儿去了呢?
那些笑逐颜开、边走边聊的早班人,那些黄昏时的遛弯族,那些按时回家的自行车铃响……那些用脚步生活的人,怎么都不见了呢?
“小,即美好。”这是经济学家舒马赫的一册书名。无论感情或理性,我都越来越支持这句话。
大,正让城市削掉雙足,脚步日渐枯萎。我们腿脚的使用率已低于人体其他部位,它甚至很少被放置到地面上——我说的不是地板。“有足而不用,与无足等耳。”一个天天乘车踏板、周旋于电梯者,与轮椅上的人差不多。
点与点之间的遥远,让我们望而却步,不得不折叠起双足,换之以轮胎和轨道。
现代人的日常身份,不再是“行人”,而是“乘客”。
我一直以为——
美好的地方一定是养脚的地方。诗意的城市应该是漫步的城市。
我对“散步”一词有着本能偏爱。多年前逛书店,一眼瞅见封皮上有“散步”的两册:宗白华的《美学散步》和卢梭的《一个孤独者的散步》,二话不说买回家细读,果然好书,极好的书。
我热爱散步的人生,信任散步的产物。好的灵感、音符、情愫,就像蚂蚱藏在你的途中,会突然于草丛中跃出。
什么情况下,漫步会成为城市的主题?人会心甘情愿地安步当车呢?
除了城不能太大、任意两点间不能太远,还有两条:沿途空间应有舒适性和愉悦感,有魅力,不乏味;人的生活节奏相对舒缓,不焦灼,不拼急。
丹尼贝尔说:“城市不仅是一个地方,更是一种心理状态,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
选择一个城市,就是投奔一种生活;规划一个城市,就是设计一种生活。
“湖上笠翁”李渔最懂得“步”和“行”的关系。他在《闲情偶记》里对沉湎车马者的建议是——
“使乘车策马之人,能以步趋为乐,或经山水之胜,或逢花柳之妍,或遇戴笠之贫交,或见负薪之高士,欣然止驭,徒步为欢,有时安车而待步,有时安步以当车。”
虽发掘出很多足乐,但显然,他对沿途空间企求太高:山水之胜,花柳之妍,负薪之高士……也就是说,行步之趣须魅力风物相伴,须有好玩的故事和兴奋点。心旷神怡,方举目皆景,否则即纯粹累足之苦。
柳永有一篇《望海潮》,写宋朝杭州市景:“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
读罢,我真有股冲动,恨不得即刻动身,奔赴那座伟大的城池。那样的户外,你想不挪步都难,会觉得待在屋里是犯罪,走得太急也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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