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从内地运到香港应市的淡水蟹,被咸水草捆绑得乖乖的,受到顾客投诉。顾客要买的是蟹,不是草,而浸透了水时草的重量只略低于蟹。这就是说,卖一斤蟹,草的重量占了大约45%。据说政府正在考虑起诉,罚款额很高。
一个卖蟹的人在电视上解释,蟹的价格历来是通过将蟹与咸水草同称而计得,如果只称蟹而不称草,蟹的价格肯定要上升,否则血本无归也。这个解释当然是对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政府有时间去管市场惯例。如果有市民不知道蟹是连草称的,湿草很重,且咸水草不能吃,那么加以说明澄清就可以了。一般市民不会那样蠢,不知道蟹是连草称的,或不知道咸水草不能煲汤或下酒。当然,好些顾客像我一样,不知道咸水草那么重。但下文会解释,在竞争关系下,咸水草有多重无关宏旨,顾客并不会真的受骗。卖劣质蟹是另一回事。
政府干预咸水草捆绑着淡水蟹而出售,这种作为比较普遍。剪去草才称吗?蟹爬来爬去怎么办?剪掉了草绳,称后再捆绑不仅费时,而且在香港卖蟹的不一定是捆绑专家,捆绑不善,顾客买了回家,草绳松了,凶神恶煞的蟹在家中横行,张牙舞爪,孩子们叫“救命”,倒也有奇趣。不要忘记,香港人在家中吃蟹,一要新鲜,二是喜欢捆绑着蒸煮后才剪掉草绳的。
买新摘下来的荔枝,小枝杈与树叶往往是连带着一起称而算价。买家当然知道枝杈与树叶不能吃,但计价时要算上枝叶的重量。顾客大都知道荔枝若有枝叶相连则保存得比较好,正如捆绑着的蟹比较听话一样。
到市场买蔬菜,菜贩喜欢在蔬菜上洒水,这样菜较为好看,较新鲜,但不断地洒水的意图是增加重量。顾客可能不在意多洒水是为了增加重量,但怎会有中计的可能呢?所有菜贩都多洒水,竞争之下没有谁有甜头,这与所有的菜贩都不多洒水、菜价提升后的回报率完全一样。问题是如果你不多洒水而竞争者多洒了,蔬菜还卖同价,你就会遭淘汰。入乡随俗,要生存,你照洒可也。
欺骗而能获甜头,是需要你骗而其他竞争者不骗,你可以成功地瞒天过海。如果你卖成本较低的劣质蟹,竞争的同行卖优质的,顾客不知道,你可以获得甜头。通常这种欺骗是暂时性的,但你可能认为骗得了一时是一时,若被揭穿,大不了转行去也。
我最不明白的是买鱼吃的现象。到酒家叫价格高的鲜鱼吃,以两计算,可斤两永远不足。顾客可能不知道“受骗”了,但与买蔬菜一样,足秤与不足秤,你要付的价钱不同,事实上是打个平手。我不明白的是在香港,酒楼向批发商买鲜鱼,斤两也是永远不足的。酒楼的买手不是吃饭的顧客,当然知道斤两不足。既然买卖双方都知道,为什么还是斤两不足呢?这篇文章的主旨,是说在竞争下,卖家一律欺骗与一律不骗会有同样的效果。我称之为“欺骗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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