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子十年,从七岁到十七岁,信守一个什么生死盟誓似的十年间,对别的男孩子从来不肯动心。
少年时的一个冬天里,也曾疯狂地爱着拿破仑,非常深刻。痛苦地日夜受着这一百八十六年之隔的鞭笞,想象着若我们相遇时他二十,我十七,刚好是恋爱的年纪。
也曾在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发誓,在未来的大学生涯里要狠狠地谈几次恋爱,认为爱情像万花筒,一转便是一幅令人惊艳的花式,始终热烈地期待下一个。下一个到底会是什么样的爱情故事?
因此也曾希望自己是个好男子,爱尽天下的好女孩,让她们每一个人的一生皆因为我而明亮。
二十岁那年,希望爱情是一束头发可剪去,是一根手指头可剁去,如立誓要戒赌的赌徒。原来爱情是神圣庄严也好,是人间游戏也罢,我不是祭司,也并非玩家。
结果,目前我仍是个努力认真在修这门课程的好学生,这是人生大学里的必修学分,我不愿因为三修不过而毕不了业,虽然我一直对这人生大学文凭的价值存有疑惑,但请不要误会,我其实是个非常现实的人。现实人世里的每一分秒年岁,每一物事友人,我都珍视再三,也是个不愿意死的人。唯对爱情,是但愿立时能跨越过二十、三十……婚姻、家庭、事业……马上就是六十岁了,或许七十更稳当一些,也许独自一人,也许有个与我一样白头的人在冬天于庭前一道晒太阳。我渴望的是有一副金刚不坏之身来面对爱情,一颗绝对不要为爱情雀跃的心。我只要年老时的爱情残烬,不要青春过程中的亮烈火焰。
若还有泪,便绝不再肯为爱情而落。若还有爱情,泪水又将如何不为人知地静静渗透过多少长长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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