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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食螃蟹辜负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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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用了整整一回来写大观园里的蟹宴,我小时候看书和电视剧,都看得食指大动,馋得不行。比如,平儿手里正掰了个满黄的螃蟹,听琥珀和她说笑拌嘴,就笑骂着拿着螃蟹照琥珀脸上抹,结果琥珀一闪,平儿把王熙凤的脸抹了个正着。这里正说笑着赶紧打水洗脸呢,老太太在里面问发生了什么,鸳鸯她们忙高声笑回:“二奶奶抢螃蟹吃,平儿恼了,抹了她主子一脸的螃蟹黄子!”
  
  螃蟹掰开来,蟹黄肥厚饱满,多到能抹上一脸,这蟹该有多肥啊!
  
  仔细看第三十八回,写得相当精彩。先是在第三十七回提到起因,宝玉、黛玉、宝钗、探春、李纨一干人,对着两盆送来的白海棠花起了个诗社,大家都起了别号,比如宝玉是绛洞花主,黛玉是潇湘妃子,宝钗是蘅芜君,大家兴高采烈写了几首诗,宝玉回去和袭人聊天时,忽然想起把史湘云忘了,急得马上去找老太太,“立逼着叫人接”。贾母说今天晚了,等明天白天吧,没说出来的话是,大半夜叫人去接人,很失礼。结果翌日一大早,宝玉又冲了过去,“催逼人接去”。这是很典型的公子哥儿习气了,只是比起当时一般富贵公子来说,少了许多俗气,多了的是灵性,很干净。即便是在今天,男子身上有让人觉得“干净”的感受,也是难得。
  
  就是这份习气,在之前取别号时,姐妹们取笑他“无事忙”,又或者该叫“富贵闲人”。
  
  逼着去接史湘云的这一笔很重要,因为湘云之后在荣府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为大观园的群芳图增加了既明快爽利又充满雅致诗意的气息,一提起她,就让我想到她大烤鹿肉,醉卧芍药丛,心里由衷地欢喜。但湘云初到,吵着要加入诗社,也是大家族的少女心态,上来就说要做诗社的东道。
  
  但做东是要花钱的,更麻烦的是要调用贾家的厨房团队来配合,那伙人可不是省油的灯。湘云一片娇憨没想到,宝钗替她想到了。她出的主意是,正是螃蟹的季节,让薛蟠手下的伙计送几篓极大的螃蟹来,同时再送几坛好酒,另外备点儿果碟,就是一餐,既省事又热闹。
  
  在北京10月迷人又凉爽的秋天里,螃蟹从江南专程送来。按原文所述,螃蟹正值极肥美的时节,不过这里应该是指雌蟹。这时节雄蟹的蟹膏还没有长满,螃蟹壳里略空。
  
  但几篓螃蟹共几十千克,不可能全是雌蟹,应该也有雄蟹。看后文,黛玉有首咏蟹诗:“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嫩玉”说的是蟹螯里的白色嫩肉,应该是说雄蟹为多,因为雌蟹的蟹螯偏小,没有“双双满”这么威武。但“红脂”说的就是雌蟹的蟹黄,雄蟹只有蟹膏。
  
  螃蟹,学名中华绒螯蟹。我国人民很早就识得它的美味。李白有诗云,“蟹螯即金液”。徐似道在《全宋诗》里说得更直白:“不到庐山辜负目,不食螃蟹辜负腹。”
  
  江南传统吃蟹的季节是秋季,《红楼梦》里的贾家如曹家一般,是從江南到北京的,自然也在秋天吃蟹。江苏人民还发明了吃蟹的各种方法,比如在靖江一带,蟹黄汤包是人们生活里必不可少的小吃。
  
  吃蟹这一回,地点选在大观园里的藕香榭,在湖水中央的凉阁里摆了三桌,凉阁四面有窗,左右有曲廊可通到岸上,跨水接岸。
  
  据书里说,当天的螃蟹特别大。作者借周瑞家的口说,这螃蟹一斤两三只。清朝一斤大约590克,按现在的标准换算,一只有200~300克。雌蟹体型比雄蟹小,我们按200克计,雄蟹算300克,这个分量放到养殖水平更发达、产量更高的今天,也是最大号的。我们按每只雄蟹300克计算,便宜点儿也要200元一只,三大篓都是同等大小,将近今天的50千克,大概需人民币4万元。刘姥姥也给算了一笔账,这样一顿在当时20多两银子,够庄稼人生活一年。
  
  两个时代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居民的阶层结构完全不同,螃蟹与居民平均收入的比值也不一样。当年只有贾家这种富贵家庭才能吃得起的蟹,现在我们想要买对贵的“打牙祭”,也没问题。算这笔账,只为了得出这个结论:250克的蟹,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十分昂贵的。
  
  因为贾母出席,王熙凤便来主持宴席,吩咐说螃蟹虽然一笼蒸了,但是一次只拿10个,大家分着吃,剩下的放在蒸笼里保温。这是说,螃蟹须要趁热吃。藕香榭里也摆上了风炉,两个丫头在扇炉烫酒。
  
  热螃蟹和热黄酒再加上姜,一向是吃大闸蟹的标配。中医认为蟹性极寒,所以不能放冷了吃,要和热黄酒一起下肚,再以生姜这样热性的香料中和才行。实际上,蟹是超高蛋白的食物,不易消化,热酒可助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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