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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寒温篇

时间:06-18 国学经典 纠错

论衡

  说寒温者曰:人君喜则温,怒则寒。何则?喜怒发於胸中,然後行出於外,外成赏罚。赏罚,喜怒之效。故寒温渥盛,雕物伤人。夫寒温之代至也,在数日之间,人君未必有喜怒之气发胸中,然後渥盛於外。见外寒温,则知胸中之气也。当人君喜怒之时,胸中之气未必更寒温也。胸中之气,何以异於境内之气?胸中之气,不为喜怒变,境内寒温,何所生起?六国之时,秦、汉之际,诸侯相伐,兵革满道,国有相攻之怒,将有相胜之志,夫有相杀之气,当时天下未必常寒也。太平之世,唐、虞之时,政得民安,人君常喜,弦歌鼓舞,比屋而有,当时天下未必常温也。岂喜怒之气,为小发,不为大动邪?何其不与行事相中得也?

  夫近水则寒,近火则温,远之渐微。何则?气之所加,远近有差也。成事,火位在南,水位在北,北边则寒,南极则热。火之在炉,水之在沟,气之在躯,其实一也。当人君喜怒之时,寒温之气,闺门宜甚,境外宜微。今案寒温,外内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世儒说称,妄处之也。王者之变在天下,诸侯之变在境内,卿大夫之变在其位,庶人之变在其家。夫家人之能致变,则喜怒亦能致气。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当怒反喜,纵过饰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温。由此言之,变非喜怒所生,明矣。

  或曰:“以类相招致也。喜者和温,和温赏赐,阳道施予,阳气温,故温气应之。怒者愠恚,愠恚诛杀。阴道肃杀,阴气寒,故寒气应之。虎啸而谷风至,龙兴而景云起。同气共类,动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龙致雨’。雨应龙而来,影应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秋冬断刑,小狱微原,大辟盛寒,寒随刑至,相招审矣。”夫比寒温於风云,齐喜怒於龙虎,同气共类,动相招致,可矣。虎啸之时,风从谷中起;龙兴之时,云起百里内。他谷异境,无有风云。今寒温之变,并时皆然。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验。齐、鲁接境,赏罚同时,设齐赏鲁罚,所致宜殊,当时可齐国温、鲁地寒乎?

  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蚩尤之民,湎湎纷纷;亡秦之路,赤衣比肩,当时天下未必常寒也。帝都之市,屠杀牛羊,日以百数,刑人杀牲,皆有贼心,帝都之市,气不能寒。或曰:“人贵於物,唯人动气。”夫用刑者动气乎?用受刑者为变也?如用刑者,刑人杀禽,同一心也。如用受刑者,人禽皆物也,俱为万物,百贱不能当一贵乎?或曰:“唯人君动气,众庶不能。”夫气感必须人君,世何称於邹衍?邹衍匹夫,一人感气,世又然之。刑一人而气辄寒,生一人而气辄温乎?赦令四下,万刑并除,当时岁月之气不温。往年,万户失火,烟焱参天;河决千里,四望无垠。火与温气同,水与寒气类。失火河决之时,不寒不温。然则寒温之至,殆非政治所致。然而寒温之至,遭与赏罚同时,变复之家,因缘名之矣。

  春温夏暑,秋凉冬寒,人君无事,四时自然。夫四时非政所为,而谓寒温独应政治?正月之始,正月之后,立春之际,百刑皆断,囹圄空虚。然而一寒一温,当其寒也,何刑所断?当其温也,何赏所施?由此言之,寒温,天地节气,非人所为,明矣。

  人有寒温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遭风逢气,身生寒温。变操易行,寒温不除。夫身近而犹不能变除其疾,国邑远矣,安能调和其气?人中於寒,饮药行解,所苦稍衰;转为温疾,吞发汗之丸而应愈。燕有寒谷,不生五谷。邹衍吹律,寒谷可种。燕人种黍其中,号曰黍谷。如审有之,寒温之灾,复以吹律之事,调和其气,变政易行,何能灭除?是故寒温之疾,非药不愈;黍谷之气,非律不调。尧遭洪水,使禹治之。寒温与尧之洪水,同一实也。尧不变政易行,知夫洪水非政行所致。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温非政治所招。

  或难曰:《洪范》庶征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若,顺;燠,温;恆,常也。人君急,则常寒顺之;舒,则常温顺之。寒温应急舒,谓之非政,如何?夫岂谓急不寒、舒不温哉?人君急舒而寒温递至,偶适自然,若故相应,犹卜之得兆、筮之得数也。人谓天地应令问,其实适然。夫寒温之应急舒,犹兆数之应令问也。外若相应,其实偶然。何以验之?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二令参偶,遭适逢会,人事始作,天气已有,故曰道也。使应政事,是有,非自然也。《易》京氏布六十卦於一岁中,六日七分,一卦用事。卦有阴阳,气有升降。阳升则温,阴升则寒。由此言之,寒温随卦而至,不应政治也。案《易》无妄之应,水旱之至,自有期节。百灾万变,殆同一曲。变复之家,疑且失实。何以为疑?夫大人与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违,後天而奉天时。《洪范》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如《洪范》之言,天气随人易徒,当先天而天不违耳,何故复言後天而奉天时乎?後者,天已寒温於前,而人赏罚於後也。由此言之,人言与《尚书》不合,一疑也。京氏占寒温以阴阳升降,变复之家以刑赏喜怒,两家乖迹,二疑也。民间占寒温,今日寒而明日温,朝有繁霜,夕有列光,旦雨气温,旦旸气寒。夫雨者阴,旸者阳也;寒者阴,而温者阳也。雨旦旸反寒,旸旦雨反温,不以类相应,三疑也。三疑不定,“自然”之说,亦未立也。

  解释寒温的人说:君主欢喜天气就温暖,君主发怒天气就寒冷。为什么呢?因为欢喜发怒都是从胸中发生的,然后由行为在外面表现出来,于是在外就形成了奖赏和惩罚。奖赏和惩罚是欢喜与发怒的结果,所以天气太冷太热,都会使草木凋枯,人受损伤。

  寒冷与温暖天气交替的到来,在几天之间,君主不一定会有喜怒的气在胸中产生,然后强烈地表现在外面而引起气候的寒冷与温暖。而是解释寒温的人看见外界天气的寒温,这才推知君主胸中喜怒的气。当君主喜怒的时候,胸中的气不一定就会改变天气的寒温,君主胸中的气,与国境内的气怎么能有差别呢?胸中的气,不因为喜怒而改变,那么国境内天气的寒温,又怎么会产生变化呢?战国的六国时期、秦、汉时期,诸侯互相讨伐,到处是战争,国与国之间有互相攻打的怒气,将与将之间有相互要战胜的志气,士兵与士兵之间有互相厮杀的仇气,当时天下的天气却未必经常寒冷;太平盛世,尧、舜的时候,政治得当百姓安宁,君主常常欢喜,弹琴唱歌击鼓起舞,家家都有,当时天下天气却未必经常温暖。难道喜怒的气只为小事而发,不为大事而动吗?为什么它们不跟已往的事相一致呢?

  靠近水就寒冷,接近火就温暖,离它们越远,冷热的感觉就逐渐减弱。

  为什么呢?因为水火寒温之气的扩散,与离距它们的远近有差别。已往事例是:火的位置在南边,水的位置在北边,在北边就寒冷,在南边就炎热。火在炉内,水在河里,喜怒之气在人体中,其实一样。当君主喜怒的时候,影响天气寒温的气,寝室门内应当最厉害,周围环境应当轻微。如今考察天气的寒温,室内外都相等,由此看来,天气的寒温大概不是君主喜怒所引起的。俗儒的说法,是妄加判断。

  帝王行为引起的变化会影响整个天下,诸侯行为引起的变化会影响整个领地,卿大夫行为引起的变化会影响他们的职权范围,老百姓行为引起的变化会影响他们的家庭。既然一家人能引起变化,那么他们的喜怒也能引起屋内气温的变化。父子互相生气,夫妻互相责备,或者正在发怒的时候又转为高兴,放纵过失,掩盖错误,那么整个屋内,应该有寒温的变化了,可是没有发生。这样说来,天气的变化不是喜怒造成的,这就很明白了。

  有人说:“因为同类互相招引。欢喜时态度温和,态度温和就会赏赐别人,“阳”的特点是使万物生长,阳气温和,所以温和的气与欢喜相感应而出现。发怒时样子恼怒,样子恼怒就会惩罚杀人,“阴”的特点是使万物凋残,阴气寒冷,所以寒冷的气与发怒相感应而出现。虎啸山谷就会有风来,龙腾彩云就会出现,它们同气同类,一举一动会互相招引,所以说由形体带来影子,由龙招引来了雨。雨感应龙而来,影感应形而去,天地的本性,就是自然的本质。秋冬时节要审判罪案,处决犯人,判处小罪时,寒气就已稍稍露头,执行死刑时,天气会非常寒冷,寒冷跟随着判刑的轻重情况而到来,同类相招引,这是很清楚的了。”

  把寒温比作风云,把喜怒比作龙虎,同气同类,一举一动会互相招引,是可以的。虎啸的时候,风从山谷中产生;龙腾的时候,彩云在百里内兴起。要是在其他山谷和地方,就不会有风云出现。如今寒温的变化,同一时候都是一样的。百里内用刑,千里内都会寒冷,这大概不是君主喜怒的作用。春秋时齐国与鲁国接壤,同时赏罚,假设齐国奖赏鲁国惩罚,就应该招致不同的结果,难道当时会齐国温暖而鲁国寒冷吗?

  考察前代用刑的情况,蚩尤、秦朝最厉害。蚩尤的老百姓,到处躲避酷刑,社会秩序乱哄哄的;秦朝道路上,穿着赭衣的囚犯,一个挨一个。可当时天下的天气未必经常寒冷。京都的市场上,宰杀牛羊,每天要用百头来计数。杀犯人杀牲口,都有杀害的心,京都的市场上,气候却不会寒冷。

  有人说:“人比别的动物尊贵,只有杀人才能感动天气。”那么是由于执刑的人感动天气呢,还是由于受刑的人使天气有变化呢?如果是由于执刑的人,那么杀人跟宰禽兽,是同一个心理,就应该引起寒温的变化。如果是由于受刑的人,那么人和禽兽都是动物,都属于万物,难道上百头牛羊还抵不上一个人吗?

  有人说:“只有君主能感动天气,一般人不行。”既然感动天气的必须是君主,那么世人为什么要赞颂邹衍呢?邹衍是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能感动天气,世人竟然又相信了这件事。杀死一个人天气就会寒冷,那么赦免一个人天气就要温暖吗?四处下赦免令,上万的死囚一齐被解除,但是当时天气并没有温暖。往年,万家失火,火焰和烟雾直冲天空;黄河决堤淹没千里,四望无边。火跟温暖的天气同类,水跟寒冷的天气同类。万家失火、黄河决堤的时候,天气却不变寒冷也不变温暖。既然如此,那么寒温天气的到来,大概也不是政治所造成的。那么寒温天气的到来,恰好与君主的赏罚碰在一起,解说变复的人,就根据这种偶然现象,说君主的喜怒能造成天气的寒温变化。

  春天温暖、夏天炎热、秋天凉爽、冬天寒冷,只要君主不作事干预,四季就自然变化。四季的化不是政治造成的,而偏偏要说寒温的变化是应和政治的。正月开始,到立春之间,各种案件都处理完毕,监牢空空,然而天气却有时寒冷,有时温暖。当天气寒冷的时候,是施行了什么刑罚呢?当天气温暖的时候,又赦免了什么犯人呢?像这样,天气的寒温,是天地的节气所决定,不是人所能影响的,这已经很明白了。

  人有寒病温病,并不是操行造成的。而是遇上风寒热气,身体便产生了寒热。即使改变人的操行,寒病温病也不会消除。近到自己的身体,尚且不能用改变操行的办法来消除疾病,国家和封邑离得很远,又怎么能调合天气使它恢复正常呢?人被寒气所伤,吃药消解,痛苦就会稍微减轻;要是转为温病,吞下发汗的药丸随着就好了。传说燕国有个寒冷的山谷,不长五谷。邹衍吹律管,寒冷的山谷便可栽种庄稼。燕国人把黍种在这山谷中,称作“黍谷”。如果确实有这事,寒温引起的灾变也只有用吹律管的办法来调合天气使它恢复正常了,那改变政治和操行的办法,又怎么能消灭它呢?所以寒病温病,不吃药就不能治好;黍谷里的气候,不吹律管就不能调合。尧碰到洪水,派禹去治理它。天气的寒温跟尧时的洪水,是同类情况。尧不能用改变政治和操行来治理洪水,就知道那洪水不是政治和操行所造成。既然洪水不是政治和操行所造成,也就知道天气的寒温不是政治和操行所造成。

  有人责难说:“《尚书·洪范》庶征上说:‘君主急躁时,常有寒冷天气顺应他;君主舒畅时,常有温暖天气顺应他。’其中若,就是顺应;燠,就是温暖;恒,就是经常。君主急躁,就常有寒冷天气顺应他;君主舒畅,就常有温暖天气顺应他。天气的寒温顺应心情的急舒,说它不是政治造成的,怎么行呢?其实,这哪里是在说君主心情急躁时天气不会寒冷,心情舒畅时天气不会温暖呢?君主心情的急舒跟天气的寒温是交替着出现的,是自然而然的巧合,好像是故意相互应和一样。如同占卜得到“兆”,算卦得到“数”一样,人认为天地本来就应该回答卜筮者的提问,这确实是碰巧。其实,天气的寒温应和了心情的急舒,就像占卦的兆数应和了卜筮的提问一样,从外面看好像是互相应和,这的确也是碰巧。用什么来证明呢?因为天道是自然形成的,自然形成就是无意识的。兆数回答了卜筮的问题、人事、气候、兆数三者的一致,是恰好偶然碰在一起的,人和社会上一切事开始产生的时候,天气变化的所有现象就已经存在,所以叫做“道”。假使天气变化应和了政事,这就是说天道是有意识的,而不是自然而然的。

  京房把《周易》中的六十卦分配在一年里,每六日七分,有一卦主事。

  卦有阴有阳,气有升有降,阳气上升天气就温暖,阴气上升天气就寒冷。这样说来,天气的寒温是随着卦的变化而来,没有应和政治。根据《周易》“无妄”卦中的应和例子,水灾旱灾的到来,都各自有一定的时间。千千万万的灾变,恐怕都是同一个道理。解说变复的人,我怀疑他们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根据什么来怀疑呢?“圣王与天地的德行是一致的,圣王先天示意采取行动,不会违反天意,在天已经示意而不知道的情况下行动,也符合天时。”《尚书·洪范》上说:“君主急躁时,常有寒冷天气顺应他;君主舒畅时,常有温暖天气顺应他。”如果《尚书·洪范》里是说,天气是随着君主的喜怒而变动,那应该说“先天而天不违”就行了,又为什么还要说“后天而奉天时”呢?后的意思是,天气已经寒温在前,而人的赏罚在后。这样说来,《周易》说的跟《尚书》说的不一致,这是第一个疑问。京房占卜天气的寒温是根据阴气阳气的升降,解说变复的人是根据君主的刑赏与喜怒,两家的看法是互相矛盾的,这是第二疑问。老百姓预测天气的寒温,多是今天寒冷明天温暖,早晨霜厚,晚上星光闪耀,早晨有雨气候温暖,早晨天晴气候寒冷。雨属阴,旸属阳;寒属阴,而温属阳。早晨天晴反而气候寒冷,早晨有雨反而气候温暖,不是同类互相应和,这是第三个疑问。这三个疑问不解决,天道自然的说法,也就不可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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